第123章 第十枝红莲(五)(第3/4页)

不过这活字印刷技术绝对是独一份,光是这个便也不亏了,那位小先生算是厚道。

就这样,印刷坊在谢隐的指导下重新拆装升级,随后,第一批《朱三娘风尘记》上市,摆在了铺子最显眼的地方。

通俗小说虽允许卖,但香艳小说却不行,这名字……这名字还真吸引了不少人来买。

只是买回去之后一翻开,才知道什么叫挂羊头卖狗肉,里头没有香肩酥胸,甚至连个美人都没有!

小说虽叫《朱三娘风尘记》,主角也是朱三娘,但朱三娘并不是个美人,她是个童养媳。

视角是以第一人称写的,朱三娘自幼生在贫困之家,家中加上她有五个女儿,大姐二姐十一二岁就被嫁了出去,换了几只小鸡仔跟一点白米,三姐四姐则被卖了做丫鬟,杳无音讯,到了她,便是给了隔壁村的一户傻子当童养媳。

天生丽质也需要后天维持,朱三娘面黄肌瘦头发稀少神情麻木,便美不到哪里去。

她在家中时累得如同猪狗,做了童养媳更是没有好日子过。

作者的笔法很神奇,全篇大概是因为第一人称的缘故,并未用太多修饰词,因为朱三娘只是一个农女。

傻子并不是什么好人,傻子发起疯来比正常人都狠,他抓着朱三娘的脑袋朝墙上撞,朱三娘因此险些瞎了一只眼,又在额头留了疤,之后再长几岁,便被跟傻子关在一间房,做了夫妻。

这一段写得十分阴森,往日看到一点点香艳情节都能冲的男人们瞧了,只觉毛骨悚然。

男女之事并不美好,反倒是折磨与恐怖,朱三娘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日渐憔悴。

后来她有了身孕,却又被婆婆逼迫下地干活,说她娇气,于是孩子也没了。

落胎这一段用了大量篇幅描写,朱三娘亲眼所见成型的孩子落下,有眼有口有鼻,俨然是个活孩子,却通体乌紫。

生活已如此艰难,朱三娘却要遭遇更多苦难。

傻子出去玩时不小心摔到河里淹死了,朱三娘得知后却没有难过,只悄悄松了口气,心想:“那冤家没了,我便日后好生伺候婆母,相依为命”。

她是这样想的,但她的婆母却以一百个铜钱的价格将她廉价卖进了窑子。

这就是“风尘记”的由来。

自古文人墨客都爱写诗歌颂名妓,妓女们在他们的诗文里或美貌无双,或能歌善舞,或深明大义,一些大诗人与歌姬的爱情更是令人动容――但他们没有任何人注意过底层妓女的生活,在他们看来,大概裙下之臣无数,美貌无双琴棋书画精通,便是沦落风尘也算得上是一代佳人了。

而身为男人,他们欣赏、追逐这样的女子,却从不会怜悯她们的人生。

只看见那卖笑时的璀璨耀眼,不见转身后的苦楚泪水。

而底层妓女过得更不是人过的日子。

真以为谁都能一笑千金吗?真以为谁都能得遇良人从此脱离风尘吗?真以为做妓女躺下腿一身来钱快又轻松吗?真以为都是自愿的吗?

朱三娘从早到晚不停地接客,嫖客们不在意她生得如何,总之是个女人,又便宜,几文钱就能玩到,窑子早收回了买她的成本,又极尽可能压榨她全部的价值,恨不得吃她的肉吸她的血!

她下身溃烂患了脏病,怀了几次孩子都被粗暴弄掉,第二天又继续接客。

那些来嫖的男人们没有人会怜悯她,他们只把她当作一个器具,就这样,直到病再也治不好,浑身长满烂疮,朱三娘跟另外几个同样快病死的姐妹一起,被窑子丢到了路边等死。

新的一天太阳升起时,绿豆蝇们围绕着路边的尸体欢快的嗡嗡起舞。

“我大概是要死了,我终于是要死了,我还是快些死吧。”

这是朱三娘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父母兄弟,丈夫公婆,她都没有留恋,她一个字都不认识,也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她勤劳、坚强、想要活下去,但怎么样都活不下去,这是为什么呢?

《朱三娘风尘记》像是一个响亮的巴掌,撕下了笼罩在安昌国的一层遮羞布,不知多少人为了朱三娘而哭泣,从未读过这样浅显易懂却又苦出胆汁的小说,怎么会有这种类型的小说?

而《朱三娘风尘记》在最后的结尾处,却接了个“待续”,很多人涌去书局询问掌柜,待续是什么意思?难道朱三娘没死,难道朱三娘碰到了好心人,救了她,她以后也能像普通女子一样,成亲生子了?

掌柜的有苦难言,这他怎么知道!他又不是作者,哪里知道那位小先生在想什么?

谢隐深谙营销之法,他在大街小巷都买了唇舌伶俐之人去宣传,不着痕迹间推广这本《朱三娘风尘记》,又在酒馆茶楼高价请说书人说这本书,更是抽时间将小说改成了戏剧,加了许多唱词,准备自己办个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