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30章 均平里甲法(第2/2页)

潘季驯显然是看到了这个问题,更难能可贵的是还拿出了解决的方案。

在均平里甲法中,他将原来徭役的内容定为三类:一曰岁办,含30项;二曰额办,含22项;三曰杂办,含6项。所有这类征取,一律征银而不再派身役,不论办物或派人,皆从所征“均平”银中采办及雇人。

这个方法其实是将徭役转为纳银,亦可视为“一条鞭法”的试行版。

“我巡视各地,一些地方进行很简单的招待,却是要对各地征用徭役,致使百姓丢下农活不说,且一些地处偏远的百姓来去所耗要数日之久。远不如效仿江浙收纳均平银,官府用银雇人,这样高效且省时,亦少了种种的扰民之举!”潘驯季侃侃而谈道。

林晧然将这个方案放到桌面上,历史并没有发生改变,这位出身于江浙的后世名臣还是将浙江的“均平银”带到了广东,却是认真地询问道:“潘大人找过藩台大人没有呢?”

“没有!我打算先行在香山县试行《均平里甲法》,还请林府台能够鼎力相助!”潘季驯却是摇头,用渴望的眼神望着林晧然说明来意道。

显然,他却是要失望了,林晧然缓缓地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