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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铃声响起,托蒙特把手伸进皮夹克的内袋里,掏出手机,翻开前盖。
“是我,嘿,还没。我现在正跟他在一块儿。”这个男人的嘴角绽起一丝笑意,“我们会考虑的。嗯,我会告诉他的,嗯哼。好的,我会的,嗯,这个我也会说的。薇尔丝,我……我明白,我没准备丢下不管……我再也不会了,我保证。没有……嗯,我真的……嗯哼。对不起,利岚23。”
是他的妻子吧,约翰心想。她好像在教训这个硬汉呢,而且他都一一应承了下来。
“好吧。我爱你,再见。”托蒙特盖上手机,塞进口袋里。目光重新落到约翰身上。很显然,他对他的妻子很尊重,既没有不耐烦地翻白眼,也没有表现出一副大男子主义的模样,对烦人的女人大放厥词,“薇尔丝说她真的很期待见到你。她希望你能和我们住在一起。”
这样的话……那好吧。其实他已经被说服了,听从内心的意愿。它在告诉约翰,别去管托蒙特的样貌,他其实代表着安全。
于是约翰扛起行李朝车子走去。
“这就是你所有的家当?”
约翰有些脸红,但还是点了点头。
“没有什么好尴尬的,孩子。”托蒙特温柔地说,“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必太紧张。”
他伸手接过手提箱,仿佛里面轻若无物一般地扔在后座。
托蒙特走回驾驶室,约翰意识到忘记去拿自行车了。他拍打路虎的引擎盖,引起那个男人的注意。然后点点公寓,伸出一根食指。
“再给你一分钟?”
约翰点了点头,随即冲上楼梯,跑回公寓。自行车已经停在外面了,但他把钥匙留在了橱柜上。他停下脚步,四处寻找。即将离开房间的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这处居所有多么肮脏和邋遢。不过,这曾经是他一段时间内的窝,是凭借那点微薄薪水能够租到的最好的居所。冲动之下,他从裤子后袋里掏出圆珠笔,打开薄薄的木橱,在内壁上写下了名字和日期。
接着,他推出自行车,关上大门,沿着楼梯间往下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