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4/7页)

“那不乐意你最开始就别说答应啊,等人来了才说反悔,你这人怎么这么没素质!”司机几乎要被她气坏了。

时天天无辜地摊开手,“别批评你自己啊,我这不都是跟你学的吗?”

反悔就没素质了?

那倒是想想郗紫为什么会答应啊。

还不是因为司机威胁她说‘不同意给两千’他就不过来了。

迫于无奈下的同意,本来就是威胁的人错误在先,言而无信又如何?

如果这种情况不能让人理解,那她就举个夸张点的例子。

比如抢劫犯劫持了一个小孩,逼着小孩母亲把包里的现金拿出来,否则他就对小孩动手,于是小孩的母亲同意了给钱。

那这种情况下能说小孩母亲是自愿送钱给抢劫犯的,所以不应该言而无信报警要回这些钱吗?

别逗了。

司机没想到时天天这么牙尖嘴利,眼睛瞪得老大,咬牙切齿道:“早知道你是这种人,刚刚我就该把手机扔下水道里!”

时天天不紧不慢道:“那你现在知道了,你扔啊。”

“让我扔是吧?把东西给我拿来!”出租车司机瞬间暴怒,扑上去要抢时天天兜里的手机。

时天天早就防备着他,侧身一躲,小跑着躲进了身后的便利店里。

司机也跟着闯了进去,但是看到便利店内正上方挂着的监控时,他的理智回笼了一些,动作也停了下来,到底还是没有继续去抢人东西,只是站在原地指着时天天破口大骂道:

“给不起就钱别找人要东西,我就没讲过你这么不讲理的人!”

时天天震惊:“原来你还知道这世界上有‘讲理’这两个字呢?”

那讹人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过呢?

出租车司机讲不过她,攥紧了拳头,忍着怒意道:“所以你的意思就是一分钱都不想给我了是不是?”

“不是啊。”时天天站在便利店的货架旁边,在售货员茫然的目光中耸了耸肩,“只是我不同意你所要支付的金额,所以我们得找个人好好帮我们把这事儿捋清楚。”

出租车司机将目光投向了在场唯一的事外人,穿着橙色工作服的售货员身上,拧着眉头道:“你想找她来主持公道?”

一脸懵逼的售货员:“??”

“当然不是!”时天天挑了挑眉,侧耳听到夜色中传来鸣笛声,缓缓露出微笑,“主持公道的人来了。”

红与蓝的耀眼光芒交替闪烁,驱散了夏末夜晚里潜伏的危险。

幽静的马路上,威严的警笛声响起,更给了无数人安慰与信心。

车辆停下,两名身着蓝色制服的人民警察出现在了便利店门口。

时天天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最近报警的频率好像太多了点。

不过今天这种情况确实没办法,郗紫只是个没什么战斗力的普通女性,司机和她的体力差距过大,而且这会儿又是大晚上的,外面路上都没什么人。

这时候选择硬碰硬才是大傻子。

“谁报的警?发生什么事了?”虽然是不一样的警察,但开口却是同样的台词。

时天天熟练地举起手,“警察大哥,是我!”

来的警察年纪不大,听到她说话后板着脸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是这样的……”时天天将今晚的事不加任何个人情绪全部复述了一遍。

弄清楚事情的原委,警察看向出租车司机,问道:“她说的没错吧?你捡了人家手机还说不给两千块钱不还?这会儿还准备抢人东西?”

出租车司机一听这话委屈无比:“谁抢她东西了?刚刚我俩明明都说好了,她给我两千块钱我就把手机给她送回来,谁知道送回来之后她又反悔了。既然她不给我钱,那我为什么不能拿回手机?”

“???”

警察都被他这个逻辑惊呆了,“那东西是人家自己的,就算她不给你钱你也不能抢啊,这都赶得上抢劫了。”

“那就让她给我两千块钱。”司机态度很坚定。

警察看向时天天:“你的意思呢?”

时天天的态度比司机还坚定,“不给。”

听完两方的话,警察对这件事算有了个初步了解,知道了问题出在哪里。

他直接就对司机道:“同志,按照法律规定,你捡了东西就应该原物奉还,找失主要报酬这事儿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这不是报酬,这是买手机的钱。”出租车司机不服气:“她一个手机值五六千,我给她送回来,还只找她要两千块钱,是不是就相当于帮她省了三四千?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警察有些无奈道:“我就这么跟你说吧,拾金不昧这条是法律规定。别说报酬要两千块,就是一十块,人家失主想给就给,不想给你也没资格要!”

虽然知道无偿归还失物,失主又不愿意给出一定的报酬的情况下,有时候会有些伤拾金不昧的人的心,但秦市现如今的法律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