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8章 四爷不熬夜(119)(第2/3页)

“不敢不敢。”小灯泡连忙告饶,“十四叔府里什么都不缺,寻常金的银的哪里能进您的眼?侄儿听闻热河产的‘酒篓子’是皇玛法都称赞的好酒,才敢那给您品鉴。”

康熙五十年七月,皇帝木兰秋狝,于热河大宴群臣。当地的‘酒篓子’是一种浓香型白酒,曾得康熙皇帝赞诗一首:御道行宫木兰秋,江山美人奈何愁?古洞酒篓藏美酒,皇宫玉液醉君候。

当年的那一次木兰秋狝,十四爷是陪同着皇帝一道去的。他露出洋洋得意的神色,不是他自夸,就当今的那点力气,在猎场上打个狐狸和兔子勉强还成。哪里像他,对上老虎野熊都不带害怕的。

十四爷是一个好酒的,他想起美酒的滋味,心里头痒得跟蚂蚁爬似的。他当即吩咐厨房:“整一头烤羊,摆在院子里边烤边吃。”

他转头看向侄儿:“好酒要有好肉来配,九阿哥今日来了,不醉不归!”

请客人吃好喝好,那才叫待客之道!

很快,一头七成熟的烤羊被挂在烤架上,摆到院子里头,用炭火继续烘着。底下的羊肉烤得滋滋作响,皮越发焦脆,渐渐散发出来一阵浓郁霸道的肉香,让人垂涎。十四爷开了一坛“酒篓子”,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他大赞道:“就是这个味儿,闻着就知道这酒不差!”

他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感觉,小小的白瓷酒杯喝酒他嫌不够劲儿,硬是让人取了碗来。他不仅给自己满上,还给侄儿满上。

“喝啊,喝啊!”他看向小灯泡,劝酒道。

小灯泡虽然人小,但是他在喝酒这一道上也有点经验,十四叔最坏了,空着肚子喝酒很容易醉的。九阿哥取来小刀,把烤好的羊肉一片片地割下来,直接吃到嘴里。等吃到半饱之后,他才端起装酒的瓷碗,把碗中的酒液干掉一半。

那么半碗酒下肚,他的脸蛋瞬间涨的发红,笑容瞧着更傻了。

十四爷嘲笑道:“哈哈,就这点酒量,瞧你十四叔的!你还小,要练练才算大人呢!”

十四爷看到侄子一喝酒就脸红,被逗得哈哈大笑。九阿哥瞧着还是小孩子呢,小孩子哪里会喝酒。这点子酒量比起他可差远了,他一口气干掉一碗酒,还嫌不过瘾,嚷嚷着要满上。他回想起自己当年在木兰秋狝时候的场景,忍不住心潮澎湃、眉飞色舞。

“木兰”在满语当中是哨鹿、捕鹿的意思,“木兰秋狝”在字面上的含义是“在秋天捕鹿围猎”。关外的满人很喜欢猎鹿、吃鹿肉,清朝人进关以来,皇帝们把这一项传统习俗保留下来。民间甚至有传言,说皇帝猎鹿喝鹿血,皇后寻鹿吃鹿胎。满人相信鹿的各个部位都有滋补功效,是非常养人的食物。

康熙爷精于骑射,也爱猎鹿。他在木兰围场猎鹿收获很多,被记载的有百余头鹿。康熙爷的儿子们也跟着学习猎鹿的技巧和功夫,要论其中的本事,四爷恐怕不如十四爷。

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十四爷跟着侄子吹嘘:“老子当年的眼神比这会儿好多了,射箭最准!一箭过去射穿鹿眼,皮毛一点儿都伤不到。我还会用哨子的声音模仿母鹿的叫声,等公鹿靠近之后一举射箭,然后取鹿血来喝!”

小灯泡:???

小灯泡:鹿血,他还没喝过!

不到年纪,宫里是不会给小阿哥送上鹿血这种大补的东西。而萧靖很少到木兰巡幸,所以小灯泡也没有亲自取鹿血、喝鹿血的机会。

十四爷见侄子很感兴趣,挤眉弄眼地说:“用腰刀把鹿角割破,然后有鹿血流出来,装得满满一壶。等到晚上喝了之后……嘿嘿……四五个女子都不是问题。”

小灯泡脸色瞬间爆红,连耳朵都红了。

大概这就是长辈们喜欢喝鹿血的原因?

待酒过三巡,九阿哥表示要请十四叔一家去京郊打猎,说是梅花鹿和马鹿管够。他不仅请十四爷一人,还对十四爷的子孙辈表示欢迎。他邀请十四婶完颜氏一道去打猎,派人往后院送了口信。

“十四婶不如一同去玩玩,不仅可以野炊,我听闻附近还有温泉可以泡。据说泡温泉不仅能润泽肌肤,还能延年益寿。”

十四福晋完颜氏刚招待过宁聂里齐格,她非常喜欢这个懂事大方的侄儿媳妇。眼下九阿哥对她礼貌相待,她也十分高兴。

像十四爷那样的过气冷灶,愿意烧的人可不多。

完颜氏看到脸嫩又好相处的九阿哥,觉得对方听话又乖顺,比那些眼睛看到天上的阿哥好多了。等九阿哥和九福晋告辞之后,完颜氏和十四爷在后院说话,她的神色是止不住的兴奋。

“爷,我们这回是不是要准备出去玩的衣裳和骑装?是该多做几身,到时候咱们泡温泉,要多换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