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纳吉(第3/4页)

兴许定亲之后日子过得更快,燕明荞自知日子过得快,可能过不了多久就到成亲那日了,所以她想多陪陪母亲。

五月后头的事几日,只要不出门,除了早饭,午晚两顿,燕明荞都是去正院用的。

十八那天,燕明荞在花园见了虞小娘的七姑娘明蓉,今年九岁,看着活泼可爱。燕明荞想,自己出嫁后还有人陪陪母亲,不然母亲在府上太无趣了。

所以她就带着明蓉跟母亲一块儿吃了顿饭。

但沈氏饭后和燕明荞说,以后不用这般,“我只有你,明玉、明轩、明烨这几个孩子,再多,不是我的孩子。明蓉她们,自小养在她们小娘身边,也和她们小娘最亲近。母亲知道你是怕我没意思,但有你们四个就够了。”

生儿育女就是这样,若非有明荞,她在明玉出嫁后就一个人了。

沈氏觉得明荞这个女儿没白养,看明轩明烨,有了自己的小家后,更有自己的天地,这就往外走了,只能靠书信联络。和儿媳妇自然隔着一层,孙子还小,她做婆婆的也不好常给抱到正院来。

而明玉出嫁得早,那会儿明荞才九岁,明玉觉得还有妹妹陪着她,如今婚姻美满,她也放心。只是等明荞出嫁后,她恐怕真就一个人了。

燕明荞道:“那等熙延长大了,我带他过来和您一起吃饭。今日我还去看了呢,胖乎乎的,可有意思了。”

她得想个办法才是,让母亲没那么没意思。

家里人最亲近的,就是二嫂了,明蓉不行,比她大的明芸肯定也不行,燕明荞跟章辛媛说了说这事,也没求别的,就让她常过去看看。

章辛媛答应得很痛快。

“反正你二哥也不在家,延哥儿现在还喝奶呢,我也没办法跟他一块儿吃饭,我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这样,以后我就跟你去正院和母亲吃,每天都去。”

章辛媛是心大的,跟谁吃都是吃,况且正院饭菜比静安堂的还好吃呢。

往深里想想,若是她以后能抱着延哥儿去正远,那时间久了自然感情深,婆婆自然更喜欢这个孙子,大嫂六月份产期,得入秋才回来,那延哥儿既是长孙又得喜欢,那日后肯定得好处呀。

章辛媛不禁想,还好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要是那种争强好胜的搅屎棍,那许静姝不在燕国公府的日子,她估计能把这个世子之位给弄来。

还好还好,只是常去看看,不算什么。

有章辛媛在,正院比以前更热闹,一个爱说爱笑还爱逗母亲笑的嫂子,上哪儿找去。

而沈氏也觉得热闹多了,她今年三十九岁,再过几年都能过寿了,人年纪大了,是喜欢热闹。

沈氏一高兴,就想给女儿和儿媳妇好东西,要么是首饰,要么是料子,要么是补品。

于是章辛媛去得更殷勤了。

燕明荞觉得她还算了解二嫂的为人,二嫂爽利大方,虽然偶尔看重钱财,但是时间久了肯定会有真心。

这样,就算她真的嫁人了,母亲这边也放心。

这样吃饭一直吃到了五月底,入夏之后燕明荞就很少出门了,顾绵也是,她就来过国公府一次,还因为在路上太热,马车里就像蒸笼一样,回府之后就再也不出门了。

六月初更热,但顾言心比天气热多了,他请了初六的假,一早换好衣裳,去面向祝州老家的南方河水旁,纳吉请示祖先,风平浪静之后,便和陈氏以及安阳侯夫人去给燕国公府送聘书。

聘书也是婚书,等成亲后还要去官府留存,户籍也得改了,这亲才算真的成了。

不论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结亲都是如此,若不去官府,那这亲事也官府不认,哪怕是拜过堂,亲事都不作数。

婚书送了过来,红底黑字,从右至左是——

两姓婚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日白头到老,桂馥兰香。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雁谱。

然后就是顾言和燕明荞两人的名字,上头还有证婚之人,双方的生辰八字,父母姓名……

周全得不得了。

这就是两人的婚书。

上面字迹极其工整,下笔游刃有余,燕明荞看了好几眼,然后悄悄问顾言,“这婚书是谁写的?”

燕明荞是见过顾言字迹的,这个显然不是,都说婚书是由新郎的父亲写,难不成这个真是顾太傅写的?

顾言说道:“是我父亲,怎么了?”

燕明荞:“我是听说顾太傅的字画千金难求,就想问问这个是不是你父亲写的?还真是呀。”

顾言道:“这个的确是,但是咱们的婚书可不能……卖了银子去,你若想要,我再去求父亲给你写一份就是,你想写什么,再抄一遍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