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怕我妈揍我(第2/2页)

这边他无处可去。

回家?

拜托,虽然承诺了春节回家一趟,但也没必要这么着急。

你过年回家,刚回去的时候,你就是妈妈的心肝宝贝,是村里最靓的崽。

等过了几天,这种热情就消退了。

再过几天,新仇旧恨,越看你越不顺眼。

如果你到了婚龄而又没能带回来女朋友,那可不得了啦。

别人家的猪都啃到了小白菜。

就你没用。

你让你妈丢人从村东头丢到了村西头。

钱宸现在不仅仅是没女朋友的问题。

他和他妈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在。

双方想缓和,只能不触及理念方面的冲突,就是大家选择性的遗忘一些问题。

但如果一天到晚朝夕相对,想忘记也难啊。

更何况,钱宸是个冒牌货。

相处的时间太久,很容易被发现有问题。

所以,钱宸直接回横店。

那边租了房子,算是他的临时住所。

几个月不见的横店。

还是原来的样子。

匆匆而过的逐梦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

钱宸以前当过横店群演。

这事也逐渐的被很多人所知道。

成为不少人的榜样。

也让一些看不到希望,本打算放弃的人,决定再坚持一下。

横店群演,大概是为数不多愿意相信钱宸没有“睡半圈”的群体了。

因为,钱宸如果睡半圈。

那这个成功之路,就不是他们所能复制的,他们长得帅的本来就不多,比得上钱宸的就更少。

钱宸是靠自己的努力,经过群演经验的积累,在跑龙套的时候,被郑大龙发现,然后推荐给了姜大斌。

这么说,其实也没毛病。

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的流程。

钱宸到横店的当晚,去郑传和的店里吃饭,几个群演看到他,立刻就跑过来找他要签名。

希望他能写两句鼓励的话。

钱宸看着他们青涩的面容。

接过笔,本想写“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让他们不要钻牛角尖。

但最后还是摇摇头,写道:

“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