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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简直再合适不过了。她跟比尔吵了一架,比尔便出去买醉了。她了解自家男人,知道他会醉成什么样,又会在外头待多久。她需要时间。时间至关重要。她必须假定是有时间的。不然整件事就砸了。她得打包好自己的衣物,开车运到库恩湖藏起来,因为衣服什么的得消失。她得走路回来。她得杀掉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给她穿上缪丽尔的衣服,把她沉到湖底。这些都需要时间。至于怎么杀的,我猜是先把她灌醉或打昏,再溺死在这屋子的浴缸里。这符合逻辑,也不难办到。她是护士,知道怎么处理尸体这类东西。她会游泳——听比尔说,水性还很好。溺死的人会沉下去。她要做的,就是将尸体领去深水选一个位置放好。对于一个会游泳的女人来说,这一切都是力所能及的。做完后,她穿上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衣服,从她的其他家当里取其所需,开着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车走了。开到圣贝纳迪诺,她遇上了第一个麻烦——莱弗瑞。

“莱弗瑞认出她是缪丽尔·切斯。我们没有证据和理由说他没认出来。他在这儿见过她,这次碰面时,没准他正又在来的路上呢。她肯定不想让他上山来。他只会发现木屋锁了,但他说不定会跟比尔聊几句。按她的计划,比尔不能知道她究竟有没有离开小鹿湖。那样一来,要是尸体被发现,比尔就能认出来。所以她立马勾引起莱弗瑞来,这并非难事。莱弗瑞这人,至少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定:三天两头要搞女人。越多越好。像米尔德里德·哈维兰那样的机灵女孩,要拿下他太容易了。于是她把他忽悠上了路。她带他去了埃尔帕索,避开他发了份电报。最后她把他忽悠回了贝城。可能她也是没办法。他想回家,她又不放心让他离得太远。因为莱弗瑞对她有威胁。光莱弗瑞就能毁了克丽斯特尔·金斯利已经离开小鹿湖的所有迹象。一旦警方开始搜寻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下落,必然会查到莱弗瑞的头上。那时候莱弗瑞的命已经一钱不值了。他一开始的否认人家不会相信,后来确实是这样,但等他把整件事和盘托出,人家总是会信的,因为有据可查。于是搜寻工作开始了,我刚找莱弗瑞谈过,当晚他便被枪杀在自家浴室里。相关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只剩一点:第二天早上她为什么要回莱弗瑞家。杀人凶手好像是会这么做的,没啥特别稀奇。她说他拿了她的钱,但我并不相信。我觉得更可能是她认为他自己有点钱藏在家里,或者她想等头脑清醒些再去收拾下现场,确保一切妥当,没出岔子;也可能就像她说的那样,是去把报纸和牛奶拿进屋的。都有可能。她回去撞见了我,便演了场戏,把我嘴巴堵得严严实实。”

巴顿说:“是谁杀了她,小子?你该不会要说是这位大忙人金斯利干的吧?”

我看看金斯利,说道:“你说过,你没有亲自跟她通电话。那弗洛姆塞特小姐呢?她确定电话那头是你太太的声音?”

金斯利摇头。“不见得。要那样蒙她太难了。她只说她的声音好像变了,很低沉。当时我没起疑心。到这儿来之前,我一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等我昨天进了屋,才感到事情有蹊跷。屋里太干净太整洁太井井有条了。克丽斯特尔不会打理成这样。卧室里会丢得全是衣服,屋子里会到处是香烟屁股,厨房里会乱放着酒瓶酒杯。脏碟子、蚂蚁和苍蝇都不会少。我以为可能是比尔的老婆收拾的,可转念一想,那天她应该不会。她跟比尔吵得不可开交,不管她后来是被杀的还是自杀的,都顾不上来打扫。我就这么困惑地翻来覆去想,最后也没想出个门道来。”

巴顿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屋外的门廊里。他用那块黄褐色的手帕抹着嘴,又回到屋里。他重新坐了下来,因为右边屁股别着枪套,便向左侧着身,好舒服一点。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德加莫。德加莫倚着墙,严肃而僵硬,像座石雕。他的右手还是悬荡在身侧,手指弯着。

巴顿说:“我还是没听到是谁杀了缪丽尔。是这场戏还没结束?还是说凶手还有待查证?”

我说:“凶手是一个认为她非死不可的人,是一个对她由爱生恨的人,是一个身为警察、不愿让她继续杀人继续逍遥法外,却又不配当警察、不忍逮捕她让一切水落石出的人。一个像德加莫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