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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像是个善良的小家伙,”我说,同时仍然注视着那只举枪的手。此刻,它没有一丝震颤。

她不屑地大笑道:“他当然是,这就是为何他这么厉害。你以为你够狠了,阿米哥。与斯蒂尔格雷夫一比,你就是只软柿子。”她放低了手枪,此时我该一跃而起。我还是没有把握。

“他曾杀过十几个人,”她说。“每次都脸带微笑。我认识他很久了,在克利夫兰就认识他了。”

“用冰锥吗?”我问。

“要是我把枪给你,你会替我杀了他吗?”

“要是我答应,你会相信吗?”

“会。”山下某个地方传来了汽车声,但似乎还远隔千里,毫无意义,就像巴西丛林中猴子的怪叫声一样,与我没有关系。

“如果不得不这么做的话,我会杀了他,”我说着舔了舔嘴唇。

我向后靠了靠,膝盖微曲,再次准备一跃而起。

“晚安,阿米哥。我穿黑色衣服,因为我美丽而邪恶——而且我输了。”

她把枪递给我。我接了过来,拿着枪站在原地。又沉默了片刻,我们俩谁都没动。她微笑着,一甩脑袋,跳进了车里。她发动引擎,砰地关上了车门。她任由引擎轰鸣,坐在车里望着我。此刻她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

“刚才我的演技不错吧?”她柔声说。

汽车猛地倒退,轮胎在沥青路面上滑过,发出刺耳的声音。车灯闪起。汽车绕了个弯,经过夹竹桃丛后消失了。车灯向左转弯,车开上了一条私家小路。车灯消失于树林中,车声在树蛙拖长了的“呱呱”声中渐渐淡去。然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有一阵子万籁俱寂。周围没有任何光线,除了那轮古老而疲倦的月亮。

我退出枪里的弹匣。里面有七发子弹。后膛里还有一发。少了两发。我闻了闻枪口。有人开过枪,因为它被清理过了。也许,开了两枪。

我又推回弹匣,将枪平放在手掌上。这是一把白色骨质枪柄、点三二口径的枪。

奥林·奎斯特中了两枪。我在房间地板上捡到的两枚弹壳正是点三二口径的。

昨天下午,在凡努斯旅馆332号房间里,一个脸上遮着条毛巾的金发美女正是用一把白色骨柄的点三二口径手枪指着我的。

对于这些巧合你可能会想得太多,你也可能想得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