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6/9页)

“黄雀捕蝉,猎者在后。”高翔一心一意要杀死沈默,丝毫没有防备后面的佘倩,他头部遭了重击,站立不住,立即翻身落水。

高翔的水性本来很好,因已受打击,一阵昏迷。但是他被水一浸,立刻清醒过来。为图活命,他忍着疼痛向船边泅来双手攀在船旁。这时余倩又使尽平生力气,用桨猛击高翔的手指,桨叶打断了一半,高翔还是忍痛攀住不放。因事出突然,沈默不知所措,也不敢动手,呆呆地怔住了。

佘倩赶紧向沈默急唤:“沈默,他想杀死你,你还不赶快打死他,赶快,赶快!”

这时沈默才恍然大悟,忙把手上的大桨向高翔的头上劈下,高翔手松了,沉殁水里。

“佘倩,这是怎么一回事?”沈默惊惶未定,心脏噗噗地猛跳。

佘倩便把高翔想暗杀他的情况告诉了他。

两人相议,即刻弃舟登岸。

回到琅琊路家里,他们马上整理东西,准备逃出南京。他们把所有贵重东西带走,一切文件全部烧毁,把凡是警方能够找到的线索消灭得于干净净,又为佘倩打了一针强心剂,当晚两人便悄悄逃往苏州去。

佘倩到苏州,原想回家,不意心脏病复发,只好住进苏州医院。想不到我们竟跟踪而来了。

余倩到了刑警队,知道事难隐瞒,便毫不隐讳地把杀人的一切情况向我全部坦白交代了。

接着审讯沈默,沈默大部分情况不知道,尤其是余、高二人暧昧内情,他更是蒙在鼓里,他只晓得佘倩救了他的性命。他口口声声承认说高翔是他杀死的,与佘倩无关。自已愿以身殉法,保住佘倩的性命。

根据余倩所供情况,是属于自卫杀人。但是对方已经死了,没有人证和物证可以证明余倩是迫不得已而杀人的。那么,按照目前的法律来判决,杀人要偿命,佘倩的性命非常危险。

现在她唯一的希望全靠警方是否能够找到得力的证据,来解脱她的厄运。

我虽然相信她的供词近情合理,同情她的遭遇,但是要解脱她的罪责,也感到十分棘手。

我根据佘倩的线索找到了高翔工作单位合记建筑公司,该公司施经理殷勤接待我,据他报告,前三天,有一位姓严的刑事警官,拿着一张高翔的工作证,来到公司调查高翔的近况,问高到哪里去。井要施经理带他到高翔宿舍,进行无所不至的搜索,发现贵重的东西都被高翔带走了,房间里留下很多不值钱的东西,到处乱七八糟。搜索了好一阵,丝毫找不到一点线索,显而易见,高翔临行前是有计划有准备地逐件检查过,所有可供作证的材料都被他毁灭掉。

据施经理说,高翔于五天前奉命到上海采购建筑材料。不过着严警官那份高翔的工作证,好像在水里泡了很久,工作证上面的相片和字迹都很模糊了,他心中很怀疑,但又不敢向严警官问个究竟。

我听这话,心中一缩,对严中甫十分温恼。我断定这份工作证是当时严中甫先行搜索高翔尸体的时候,被他暗中藏匿起来的。他想借这份工作证私行破案企图夺功。这种私自在匿罪证的行为是违反刑侦规则的,他目无组织,心术太阴险了!

但是,他最终也不过是扑个空!

回到队部,我听一些探员说:两天前严中甫曾到全市各饭店、旅社调查过。他考虑死者生前会住在旅馆里,尤其是下关各旅社调查特别详细,因为那里是水陆码头的交通枢纽,结果也一无所获,无可奈何。

我则从照相馆的提单这条线素上顺藤摸瓜,但也走了许多弯路。我抄查过高翔的住所,曾把注意力集中在下关这一带的旅馆,但也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我并不灰心。我想起佘倩的话,死者高翔生活腐化,平常爱宿娼嫖妓。可能他交上一两个知心的妓女,把行李存在她家中。便出动全队人马,调查全市所有暗娼妓馆,凡是特种户口所登记的,全部查遍,结果也扫兴而归。

我不甘失败,第二次到高翔宿舍世仔细的检查。发现每个角落里,都散扔着许多美国制骆驼牌香烟空盒子和箭牌口香糖的包装纸。当第一次检查时,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他来往的信件和文字的证据上,没有留意到这样细微的东西。如今,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却触动了我侦破的灵感和思维。

这种香烟和口香糖外面市场是买不到的,目前南京只有美军顾问团这个单位才有发给。

可能高翔在美军顾问团里还有要好的朋友。现在高翔已死,要知道他的内情,只有查询佘倩,也许可能发现一点线索。

我从合记建筑公司回到队部,马上单独讯问金倩。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早已横下一条心,所以一向总保持着不亢不卑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