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第5/5页)

 

“很好,请高尔警官上证人席。”法官说。

 

“现在,警官,我请你回忆一下现场情景。当你到达时,电视机有没有在响?”

 

“没有,先生。”

 

“这台电视机在警察局保管期间,你或者任何人有没有动过它,或者想修理它?”

 

“没有,先生,我们没有动过它,只是在上面撒过药粉,取指樱”“当然,就像你所说的,在电视机上只找到被告与受害人的指纹?”

 

“是的。”

 

“这段时间,这台电视机一直在你的保管中?”

 

“是的,先生。”

 

“谢谢你,警官。请被告回到证人席上,好吗?华伦,关于这台电视机,我想多问一些问题。你说它是你亲自组装的?”

 

“是的,是我组装的,用我自己原有的和买来的零件组装起来的。”

 

“那么,你对这台电视机很熟悉了?”

 

“是的,很熟悉。”

 

“我想请你现在,就在这里,把它修理一下。”

 

“法官大人,我抗议被告律师这种表演。”

 

“博斯律师,你有什么目的吗?”

 

“法官大人,当事人有罪或无辜,很可能全靠这台电视机。我不喜欢法庭否定他的每一个机会。”

 

“很好,进行吧。”

 

“华伦,请你取下你的工具袋,也就是二十四号物证,看看你能否修理。”

 

“我愿意试试。”

 

“法官,我请求你留心纪录,被告现在把整台电视机翻转过来,拧开一些螺丝,取出组合盘,检查下面的电路。你找到毛病了没有?”

 

“和我想的一样,看来好像是一个接头松了,只要焊接一下就好了……好了,现在我们就会有图像了。是的,有了。”

 

“法官大人,我说对了,那是第七频道,色彩鲜艳。谢谢你,华伦,你可以失掉电视机,再回到证人席。现在,华伦,那个电视机的机壳是从哪儿来的?”

 

“那是从一台旧麦克牌电视机上拆下来的,我用旧外壳配上新零件。外壳轻,而且很好控制。”

 

“你是说调整声音大小的控制钮?”

 

“是的。”

 

“告诉我,华伦,这个外壳或控制钮上,有没有任何指示或标志,说明这台电视机是黑白或彩色的?”

 

“没有,先生,没有任何标志。”

 

“告诉我,你在作证期间,或者我在问话期间,我们谁提到过这台电视机是彩色的?”

 

“没有,我们都没有。”

 

“还有,华伦,为什么你和我都不提这台电视机是彩色的?”

 

“因为我们知道,其他唯一知道它是彩色电视机的,就是玛丽的情人。”

 

“我们是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玛丽情人的身份?”

 

“是的,我们早就知道,但我们无法证明。”

 

“我们怎么知道的?”

 

“因为玛丽告诉过我,他的情人是谁。”

 

“那么,你在以前的证词里撒谎了?”

 

“是的,我撒了谎。”

 

“你为什么撒谎呢?我可以补充说,这是在我的同意下撒谎的。法官大人,我们请求你原谅。华伦,为什么你——或者说我们——要撒谎呢?”

 

“因为我们知道他有权势,我们知道只有我的一面之词来指控他。我们希望……我们相信,他会说些什么,问些什么,从那些话里套出真相。”

 

可是,华伦,他不能猜测那是彩色的吗?现在大部分电视机都是彩色的。”

 

“是的,不过,只有他才会知道他第一次遇见玛丽的时间,是四个月前。关于这一点,我也很小心,没有提到。”

 

“没有问题了,”博斯律师说。“哈克先生,证人交给你了!”

 

然而,身为检察官的哈克却在法庭上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