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4页)

我联想到董丹说过的,郭小丽曾经向她咨询如何使用香水的问题,而她认为,郭小丽在香水的问题上这么认真,很有可能是为了取悦某个男人。取悦于自己喜欢的男人很好理解,但把这种取悦和杀人事件联系在一起,还是让我感觉颇为怪异和难以接受。

经过了短暂的困惑之后,我必须承认,周峰的推测具有证据学意义上的合理性。

我说:

“说了这么多,都是你的推测。”

周峰说:

“没错,是推测。不过老兄,你可别忘了,我这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合理推测。我在试图和你一起完成现场重建。所谓重建,不就是建立在发现基础上的合理推测吗?此外,我还想强调一点,性行为所产生的快感,从影响程度的角度上讲,对男女都是一样的。我在想,当凶手感受的快感尚未完全褪尽,在这种时候选择这样血腥的手段,是不是太不合乎逻辑?而这,似乎是你要仔细探究的一个重点。”

我注视着周峰说:

“你找到答案了吗?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我认为,很有可能杀人才是凶手的根本目的。性在这个过程中,只是附带品。比如,强奸杀人或者抢劫杀人,强奸或者抢劫才是主要动机和目的,杀人只是为了逃避打击,或者是逼使被害人就范的一种手段。”

“你是说,凶手是为了杀死她们才诱使她们上床?就像六年前的杨震山?”

“是的,有什么不可能吗?但我认为,从客观事实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和六年前那个案子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

“怎么讲?”

“相同之处在于,两个案子的凶手似乎都以杀人为目的,但杨震山除了杀人以外,性同样是他追求的目的。所以,杨震山和那些妓女的性行为是完整的。我记得你说过,杨震山的杀人行为基本都是发生在那些妓女索要嫖资的时候,也就是说,是在性行为已经完全终结之后,杨震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目的,获得了性快感。这个案子却不同,这个案子的杀人行为很可能是发生在性行为的过程当中,这说明什么?我认为,这只能说明,凶手并不在乎性行为,至少并不在乎性行为的完整性以及性行为所能够给予他的自我感受,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杀死被害人,而之所以选择那样的时候动手,是因为在那种时候,被害人最软弱,最容易得手,能够大大提高他的成功率;再或者,在那样的时候杀死被害人能够让他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感,他对女人似乎充满了仇恨,似乎只有在女人最柔软的时候杀死女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宣泄他的这种仇恨。”

听着周峰的分析,我默默无语。我在想,假如周峰的推测就是事实,在我的人生阅历中,又将增加怎样一段灰暗的记忆呢?!

周峰又说:

“如果我的推测成立,在郭小丽身上发生的事情,也在其他两个人身上发生过,那么,一切的一切,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我和周峰一起默默地坐着,一会儿冥思苦想,一会儿喝已经冰冷了的咖啡。那些黑色的液体给我一种似乎已经或者将要凝固了的口感。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得很快,我们甚至忘记了饥饿。快到下午三点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赵琪下午三点半为我安排了咨询,我得走了。于是,我一边招呼服务员埋单,一边对周峰说:

“你说的事情让我印象深刻,已经深深印在我脑子里了。下午三点半我还有点重要的事要办,我先走一步。”

周峰懒洋洋地说:

“你请便,我还想再坐一会儿。今天下午的阳光可真不错,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好好享受一下下午的阳光了,我还想再来一杯‘卡布奇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