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10页)

费利克斯从克鲁泡特金写的小册子上抬起头。书店里空无一人。书店老板是位上了年纪的革命者,靠向富有的女子出售小说谋生,却在书店的里间存有一大批极具煽动性的读物。费利克斯在这里度过了许多时光。

那时他十九岁,因为逃学、违反纪律、留长发以及与虚无主义者过往甚密,即将被他就读的那所颇具名望的神学院开除。他饥肠辘辘、身无分文,眼看就要无家可归,然而生活却是那般美妙。除了思想,他什么也不在乎,他每天都在获取新知,诗歌、历史、心理学,尤为重要的是——政治。

之所以制定物权法,不是为了确保个人或社会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恰恰相反,制定这些法律是为了把一部分创造成果从生产者手中夺走。举个例子,当法律明确了某人对某幢房子拥有所有权时,它所明确的并不是这个人对于他亲手建造的农舍的所有权,也不是他在朋友帮助下建起的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没人会对他的权益产生争议!恰恰相反,法律要明确的是他对于一幢自己并没有亲手建造的房子拥有所有权。

他最初听到那些无政府主义的口号时觉得十分可笑:拥有即盗窃,政府即暴政,无政府即正义。令人惊讶的是,经过一番深入的思考之后,他发现这些观点不仅句句属实,甚至可谓显而易见。克鲁泡特金对于法律的观点令人无法否认。在费利克斯生长的村子里,阻止盗窃行为并不需要动用法律:假如一个农民偷了另一个农民的马匹、椅子,或者那人的妻子为他缝制的绣花外套,那么全村的人都不会放过那个偷拿别人财物的小偷,务必让他把东西归还原主。村里唯一的盗窃行为是房东收房租,而且警察居然还为这种盗窃行为撑腰。政府也是如此。农民在田间耕作时共享犁和耕牛,不需要任何人来告诉他们该如何分享这些物资,他们会自行商议决定。只有当他们为地主耕地时才需要强制实行规定。

我们不断地被人告知法律和刑罚带来的好处,但是说这些话的人可曾试过将法律和刑罚带来的好处与这些刑罚对人性的瓦解做个比较呢?在街头巷尾施行的那些骇人听闻的刑罚究竟会在人们心中唤起何等邪恶的种种激情,只要稍加计算便可得知!人类是地球上最残忍的动物。又是谁纵容并滋长了这种残忍的天性呢?莫不是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权威的国王、法官和牧师。正因为他们,人们的血肉被一条条从身体上撕扯下,烧滚的沥青被倾倒在伤口之上,肢体脱臼,骨骼尽碎,活人被拦腰锯断。以及时发现“犯罪”为借口的“告发”行为既受到法官容许,又能从政府获得实实在在的报酬,这种行为如何急速促使道德败坏,只要粗略估计便可得知!我们的监狱从墙壁里渗透出恶行与腐败的毒汁,只要到那里走一趟,便可看见那些浸淫其中的人变成了什么样子。最后,再思考一下,腐败和道德败坏之所以得以在人类社会中长期存续,正是赖于服从的观念,也就是法律的本质所在;赖于责罚的观念;赖于统治者有权惩处平民的观念;赖于不可或缺的刽子手、狱警和告发者。总而言之,赖于一切法律与权势的象征。对此做过思考后,你便会确信无疑,靠严酷刑罚实施惩处的法律令人憎恶,应该被废止。

不隶属于任何政治组织的人,思想也就不像我们那般堕落,他们非常清楚,那些被称为“罪犯”的人只不过是倒霉而已;纠正的办法不是鞭打他,用铁链拴住他,或者杀死他,而是以兄弟般的关爱帮助他,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以正直之人的生活习惯熏陶他。

费利克斯隐约察觉到一位顾客走进了书店,站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但他正在全神贯注地阅读克鲁泡特金的著作。

不再有法律!不再有法官!自由、平等以及发自肺腑的同情心才是我们用以对抗某些人的反社会本能的唯一有效的壁垒。

那位顾客碰掉了一本书,打断了费利克斯的思绪。他从手中的小册子上移开目光,看到那本书落在了另一位顾客长裙旁边的地上,他自然地弯下身去帮她捡书。他把书递给她时,瞥见了她的脸。

他倒吸了一口气:“天啊,你简直是一位天使!”他坦率地说。

她一头金发,身形娇小,身上穿的淡灰色的皮草与她的双眼颜色相同,她整个人看上去是那样苍白、轻盈、柔美。他不禁想到,自己再也不会遇见比她更美丽的女子了,而他的想法没错。

她回望了他一眼,双颊泛起红晕,可是他并没有移开目光。不可思议的是,她似乎也在他的身上发现了某种迷人的气质。

过了一阵,他看了一眼她手中的书,原来是《安娜·卡列尼娜》。“多愁善感的垃圾文学。”他说。他真希望自己没有说出那句话,因为他的话打破了某种魔力。她接过书,转身离去。他这时才看见她还带着一名侍女,因为她把书交给侍女后便径自离开了书店,侍女则留下付钱。费利克斯透过窗子张望,看见那名女子登上了一辆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