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动物崇拜?萨满教?还是“民俗宗教”?(第2/2页)

不过,对于如此复杂、独特和自成体系的“四大门”信仰,只以“萨满教”来说明是否足够呢?实际上,在北方典型的萨满教神话谱系中,蛇、狐狸、黄鼠狼等,往往是要由萨满请来的群神予以镇压的“鬼妖”(16)。而旧时的巫师和巫医,则把“五大仙”奉为自己的行业神;此外,梨园业和娼妓业也有供奉五大仙或四大门的情形,常把老鼠叫“灰八爷”,刺猬叫“白五爷”,蛇叫“柳七爷”,黄鼠狼叫“黄大爷”,狐狸叫“大仙爷”等等(17)。新凤霞对早年戏班子供奉“五大仙”的情形,就曾有过逼真的回忆(18)。在上述诸多情形中,除巫师以“四大门”作为行业神尚可用萨满教来解释之外,其他情形则多少有一些勉强。

“四大门”信仰中不只是“夹杂”,而是水乳交融地包含着佛教、道教等诸多复杂因素。例如,在鲁南一带,过去每每将“仙师”牌位与“天地君亲师”的牌位放在一起,家里祭祀时在常供狐仙、黄仙的神龛上方,往往也要同时供奉一尊观音的塑像或牌位。而且,类似于“修炼”、“修行”、“仙家”和“财神楼”之类的基本理念,还有香头制度、庙会体系等,在“四大门”信仰中具有关键性意义的诸多环节,似乎也难以只用“萨满教”来说明。李慰祖先生在《四大门》中,曾试图把“四大门”清楚地区别于基督教、伊斯兰教、理门公所和各路庙神,此种考虑固然是为了努力澄清“四大门”信仰的宗教文化属性及其个性,但多少也有先入为主之宗教分类的嫌疑。对此,借用渡边欣雄教授的评论或许不无道理(19)。如果我们不是先以既定的宗教分类为前提去进行分析,如果我们承认“四大门”信仰是自成体系的,如果我们不仅注意到其“萨满教”的属性,还同时注意到那些难以为“萨满教”所解释的独特性,则或许将“四大门”信仰理解为汉人地域社会之民众生活里“民俗宗教”的形态之一,似乎要更为恰当。

“成府”、“保福寺”、“海淀”、“六道口”、“六王庄”、“清河”、“潭柘寺”,这些北京大学周边听起来耳熟能详的地方,在六十多年前,民间曾有过发达的“四大门”信仰存在。如今,天翻地覆,谁也难以想象当年“四大门”俗信的情形了。即便眼下在北京周边农村或许还能找到一些“四大门”信仰的蛛丝马迹或残余碎片,大概也已十分凋零了。然而,对此课题若能有所追踪,作一番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比较,其变迁轨迹不是也很有启示性意义吗?更为重要的是,“四大门”信仰在北方很多地方的民间,实际上至今仍以各种方式存续着。它们的现实状况如何?它们对当地人们的日常生活及人生发挥着哪些功能?对这些问题的关心使我们的“旧话”重提已然具备了非常现实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