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四大门”信仰的普遍性(第2/5页)

蛇被认为具有灵性和神秘的力量,也是“仙家”之一。山西一些地方的民间尊称其为“山神”、“神蛇”、“小龙”、“神虫”等,一般也不直呼其名。人们相信,若对蛇有所冒犯,将影响家庭的兴衰吉凶。如晋南一带,蛇被认为是“仙”,能保佑人们,见之大吉大利、至福至利,一般要恭敬相送,或以泥土盖住,或放到庙堂之中。清明节和春节时老百姓蒸制的“供献”,每每就有盘蛇的形象,其口中含枣,常供在祖坟或财神、灶王爷之处,祈祷多福、多寿、多子。民间认为,蛇也有“吉”、“凶”之分,以黄蛇为最吉,有红点者则凶。但无论如何,都禁止打杀。在吕梁一带,蛇被认为是财神,碰到就意味着要发财。此外,有些地方还视宅院内的蛇为“土神”,见了要烧香敬纸相送,绝不伤害。(28)正是由于存在着深厚的民间基础,时不时也就会出现“蛇神”显灵之类的谣传或事件。如山西河津县东辛封村的九郎庙,据说于1989年7月就曾出现了蛇神显灵的事,一时香客如云,乡民纷纷前来烧香磕头,求蛇神保佑发财、平安。

在山东省各地(29),民间认为最有灵性的动物当推狐狸和黄鼬,它们一向也是被视为“仙家”予以敬奉的。民间对狐狸一般忌直呼其名,通常称为“胡仙”、“老胡家”,或根据其性别、年岁、职守等,分别称为“胡大姑”、“胡三太爷”、“胡老师”等。有些巫婆、神汉的家中,常设佛龛以供奉胡仙,或声称仙家附体,为人论说休咎,化解疑难。有些老太太或中年妇女若有什么烦难问题的困扰,常会到狐狸出没处进香许愿。举凡古建筑遗址、古树残骸周围的洞口之类地方,就有可能被认为狐仙出没,故经常香烟缭绕,供品满地。偶有灵验,则需还愿,或送去小衣服、小鞋,或供以油条、馒头、糕点,或挂旗挂红等。洞口周围的一些树上,往往也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红布,有的还写有“感谢胡老师,让我考试及格”之类字样。

山东民间认为,狐狸有灵性,能予人祸福,年久日深还可成仙得道,变换人形。它若对人有何要求就应予以满足,否则,将会受到报复;若满足了它,自然也会有回报的酬谢。有一种俗信或口碑是说,大年夜包的饺子若有失落,便相信是得罪了胡仙,被它搬走了。或说如得罪了胡仙,饺子下到锅里,也会变成驴屎蛋。对于那些神经错乱、行为失常、大哭大笑、胡说八道的人,常解释为胡仙附身,得烧香烧纸,拜送胡仙才行。同时,还要反省一下什么地方有所得罪,以便补救。所以,人们一般不仅不去伤害狐狸,反而会求它降福消灾。黄鼬(黄鼠狼)则被人们称为“黄仙”、“老黄家”,对其的信仰与狐狸大体相似。过去,“胡仙”和“黄仙”的信仰较普遍,现在在部分地区依然流行。

刺猬和蛇,旧时也被当做“神虫”或“圣虫”。据说,它们到谁家,谁家就添财,伤害它们相当不利。在胶东农村,草垛和粮囤里若有刺猬,人们就相信草会烧不完,粮会吃不完。屋梁上有蛇,即认为是“钱龙”,主家运兴旺。春节时,人们用面做成大小各异的刺猬和蛇,或爬或盘,口含一种制钱和红枣,称为“圣虫”。其大者供奉于财神、灶神前的神案上,小者放入米缸、面缸、粮囤、钱柜和衣橱里,以寄托财物增多,使用不尽的期望。山东有的地区称蛇为“小龙”,以为有蛇的房子吉利,蛇若离开谁家,谁家就将衰败或灾祸临头。因此,见蛇一般都不伤害。小孩怕蛇,若见了蛇,老太太就会口中念叨:“钱龙啊,快回家去罢,别吓坏孩子。”此外,黄河沿岸的人们,还把一种黄色小蛇称为“金龙大王”,汛期来临时举行祭祀,求大王保佑不发洪水。

在甘肃省的庆阳地区,人们在自家庄院里偶然遇见了蛇时,不能驱打,反认为它是“神”,是“庄主”,要燃香焚表(黄纸),请“老人家”退回洞里。(30)民间相信若把蛇打死,则必遭报应。民间俗谚还有“千年黑,万年白”的说法,是指蛇老了要成精,这些黑蛇、白蛇的神力远非一般蛇所能比,它暗通天机,可呼风唤雨、惩恶扬善,甚至兴妖作怪。有些人相信,家里的财富、人丁和事业,以及四季是否平安,都取决于“宅神”(蛇)的去留和强弱。

河北省一直是“四大门”之类信仰颇为流行的地区,甚至还对周边地区产生过一些影响。据《内蒙古日报》1996年2月4日报道:包头市东河区居民田某一家四口,于1995年9月10日凌晨跳楼自杀。(31)据事后调查了解到,十多年前,田某父亲生了类风湿关节炎,苦于久治不愈,后由人引见,田某回河北老家一老太太处求过“仙”。从此,全家便供起“狐仙爷”。田某妻子死前曾对人讲,神上了她的身,她跟上狐仙爷了。田某也说过类似的话。后来,人们在其家厨房的壁柜内,发现了上中下三格分别写着“天”、“田”、“地”三字的神龛,并供有一个神位及月饼之类的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