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俗宗教:基于文献碎片和口碑传承的缀合(第2/3页)

《夜谭随录》卷四讲述的故事,与“四大门”信仰中的“财神楼”颇为相似:从前,某富翁家后院有一座楼,众狐所居,已一百多年了,从其祖父开始,每月二十六日都准备一些鸡和白酒祭祀,不敢怠慢。后来,此富翁继承家业,认为这样祭祀太浪费,就停了,还出租了楼房,结果惹恼了狐狸,引起了骚扰。妻子劝他,他却大骂。一天,群狐前来告辞说,你已是全福之人,我们不提什么要求,走后也不再回来了。富翁颇为得意,却没想到从此狐狸开始把富翁的钱财偷走给别人,最后,他还是被狐狸给愚弄了。薛福成《庸庵笔记》提到,北方人以狐、蛇、猬、鼠及黄鼠狼五物为财神,民家见此五者,不敢触犯,故有“五显财神庙”,南方亦间有之。

《聊斋志异》卷一的“王兰”,说到狐狸吐纳呼吸以炼金丹之事,据说偷吃则魂魄不散,可以长生。“娇娜”则讲述了一个狐仙以口中真丹救人性命的故事。卷二“董生”中讲,由于金丹被阴曹判官收去,遂还原成一只普通狐狸。卷五“封三娘”,讲狐狸修炼吐纳之功,以求长生不老。此外,卷十二还有狐仙借“天梯”上天的故事。这些说的都是狐狸所以成仙及其成仙之后的特异。

《聊斋志异》卷五的“上仙”,讲述了巫婆“下神”的情形:稷下城南梁家有狐仙,擅长仙术,里间挂着红幕,揭幕但见壁上挂有观音像。北面墙下一几,案头设小座,高不足一尺,铺着小锦垫,说是仙人来了便坐其上。众人焚香祝祷,站成一排作揖,妇人击磬三下,口中念念有词,然后等待“上仙”,据说,此“上仙”最爱夜谈。又卷四“胡相公”也说,城南有巫婆,每日靠狐子显灵捞钱。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十三记载,天津有所谓“姑娘子”即女巫者也,乡间妇女问病,辄使治之。巫至,炷香于炉,口喃喃不知何语,遂称神降其身,是谓“顶神”。所顶之神,有曰白老太太者,刺猬也,有曰黄少奶奶者,黄鼠狼也,有曰胡姑娘者,狐狸也,又有蛇鼠,合称“五家之神”。《清稗类钞·方伎类·巫顶神》亦记同样内容,又说:柳氏者,蛇也,灰氏者,鼠也,京津人呼为五大家。

尽管《阅微草堂笔记》的作者纪晓岚试图表现出不同于蒲松龄《聊斋志异》的文学风格,但其中涉及的狐仙信念却十分近似。若一定要说有何不同的话,则《聊斋志异》可能更多地以山东地区为背景,《阅微草堂笔记》则可能更多地是以河北及京师为背景。

《阅微草堂笔记》卷一,讲述某狐女“练形已四百余年”,因与人有“业缘”,遂与之结婚,缘尽而离去。卷三讲群狐读书之事,某狐翁自述:“吾辈皆修仙者也。凡狐之求仙有二途,其一采精气,拜星斗,渐至通灵变化,然后积修正果,是为由妖而求仙。然或入邪僻,则干天律。其途捷而危。其一先练形为人,既得为人,然后讲习内丹,是为由人而求仙。虽吐纳导引,非旦夕之功,而久久坚持,自然圆满。其途迂而安。”卷七讲到某黑狐“人立”,拜月练形之事。卷九讲述某数百年老狐,内丹已成,自述说:“凡丹由吐纳导引而成者,如血气附形,融合为一,不自外来,人勿能盗也。其由采补而成者,如劫夺之财,本非己物,故人可杀而吸取之。吾媚人取精,所伤害多矣,杀人者死,死当其罪。”卷十讲述凡狐均可“修道”,未成道之狐所生为普通的狐,已成道之狐所生即可变化。所谓“成道”即成人道,有生有死,至飞遐升举,则另当别论。凡炼形服气之狐,犹如积累学问以求成名;媚惑采补之狐,则如人类走捷径以兜售其货色者。然若要达到游仙岛、登天曹之境地,就必须炼形服气。未成道者宜住野地,成道者可居住在都市,道行高深之狐两处均可居住。狐仙甚至还规劝人类更应学道,说我们狐辈辛苦二、三百年才能化为人身,你们已是人身,功成大半,若虚度光阴,则与草木同朽,实在可惜。卷十四讲狐狸采补练形,因失丹而还原为兽形,需从头再炼,二、三百年后才能变化。《子不语》卷八,甚至还有人“向狐仙学道”的故事。《玄中记》则说,狐狸五十岁能变化为人,百岁能知千里之外的事,千岁则与天相通,人不能制,名曰“天狐”。

《阅微草堂笔记》卷四,讲述沧州“某村妇之狡黠者”郝媪,到处吹嘘自己是狐神附体,能掐算人的吉凶祸福。卷九的故事,有田某诡称其家事狐神,妇女多信以为真,常到她家问事,她趁机大捞钱财。不久,群狐都来她家索取,于是,她便因再也供奉不起而破了产。《子不语》卷十八的“狐丹”,讲述常州武进县有一吕姓男子,其妻被狐仙附身,遂替人预言祸福。若来人问事,便写在纸上烧化。狐仙回来时,遂口吐内丹,照耀坛中纸灰。狐仙如有答复,则通过吕妻之口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