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重回现场(第3/24页)

江淮以南的南方当时并未受战火波及,由于北方藩镇割据,唐朝中央越发依靠南方在财力和人力上的供给以支撑摇摇欲坠的帝国结构。在安史之乱结束的广德元年(763年),唐朝正式在广州设立市舶提举司,掌征收外贸商税、检查来往船只、收购专卖品。之所以设在广州,原因也很简单:自秦汉以来的数百年里,广州一直是南方海上丝绸之路的终点,正如长安和洛阳是陆路丝绸之路的终点。当时珠江三角洲尚未完全形成,珠江口的海面远比现在开阔,广州是一座海滨城市,也是南洋商舶到达中国的第一个港口。唐朝继续以一种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的态度对各种各样的外来影响兼收并蓄。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唐以后大量海外珍奇如象牙、宝石、白鹦鹉等陆续从海路输入,甚至奴隶的来源也出现了转移:早先是粟特人口贩子转运的胡人妇女,而现在则出现了南洋来的皮肤黝黑且熟识水性的昆仑奴,他们成为唐传奇中新的角色。从8世纪中叶开始,中国和世界其他部分一样经历了一个“南方化”的过程,来自南方的各种文化因素(如饮茶习俗)开始扩散和弥漫到全国,而南方的闽粤航海传统自此得以全面兴盛,逐渐取代西域通道而成为此后一千多年里中国面向世界的窗口,改变了中国的外贸结构和文化取向,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

海外贸易网络的形成

市舶提举司在763年的正式设立标志着一个海洋中国的兴起,这本身也意味着当时的海外贸易网络已成长到不容忽视的程度。

唐代广州的海路贸易,分东西两道,东道通往日本、渤海、流求等地,但最重要的则是向西南到东南亚、印度、师子国(今斯里兰卡)、波斯、阿拉伯帝国的商路,尤其是穆斯林商人。原先承担驮运各种珍奇贩运到长安的主要是粟特、回鹘等中亚的胡商,而8世纪中叶以后到广州等地从事贸易的外商则主要是波斯和阿拉伯商人。据说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曼苏尔(745-775年在位)曾说:“这是底格里斯河,从这里到中国没有任何障碍,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从海上运来。”当时曾有大量来自西亚的穆斯林人生活在广州,建造起怀圣寺、光塔(早先被称为“蕃塔”),每年五六月间西南季风到广州时即有人登顶宣礼,并在夜间点灯(塔高达615尺),可以作为航道灯塔来导航,此后在几个世纪里都是海船从珠江口进入广州城时最高和最容易辨识的航标。

到德宗贞元十一年至十七年(795-801年)王锷任岭南节度史时,广州参与海外贸易的程度愈益加深:他曾“日发十余艇”,且“周以岁时,循环不绝”(《旧唐书?王锷传》)地加入到商贸活动中去。当时经“广州通海夷道”来贸易的国家据说不下一百个——柳宗元曾记载:抵达广州的商人“由流求诃陵,西抵大厦(夏)、康居,环水而国以百数”(《岭南节度飨军堂记》)。

晚唐时聚居在广州蕃坊的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的数量已经达到相当惊人的程度,9世纪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中国印度见闻录》中记载,黄巢破广州时,“仅寄居城中经商的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就总共有12万人被他杀害了”,当时广州“是商船所停集的港口,也是为中国商货与阿拉伯商货荟萃的地方”。

随着陆上丝绸之路的逐渐调敝,原本依靠转运贸易致富的中亚城市开始慢慢走向衰败。与之相反,在盛唐时还被视为蛮荒异域的东南亚一带,接过了中国与印度洋沿岸的贸易中转,许多港口因此而发展了起来。广州远离任何一个统一政权都城的独立位置使它可以在任何时代都保持开放而不影响国家根本政策。这又使得南方的经济愈加繁荣,因为自唐宋时代起,这些面向南洋的港口主要都集中在南方;直至清代中期,长江口以北的北方唯一兴盛的大港天津也是以国内贸易为主。

在这个海外贸易网络中,中国人逐渐占据上风并成为主要的承担者。这与此前的陆路外贸截然不同:陆路贸易的承担者通常是粟特、突厥、回鹘等胡商,因为从长安到中亚、拜占庭、欧洲的道路极为漫长,许多路段地形复杂且盗匪出没,是一种不断在中间商之间分段转运的贸易,不善控制骆驼及熟习多种语言的汉人很难从事这一贸易,因此往往是游牧民族居中联系并控制相关的商路。海上贸易却对造船、驾驶技巧等技术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且海路相对安全——它只需要一系列和平开放的港口。在早先的陆路对外贸易中几乎没什么知名的中国商人,更别说移民国外了,而海路贸易最终却使中国人深深介入东南亚的经济结构,以及数百万中国人“下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