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大扩张(第2/4页)

就在当天,努尔哈赤对贝勒们说:

“自古以来,国君没有因为衣食竭尽而败亡者,都是行为恣纵才导致败亡,后世子孙于生杀予夺之事不可不慎。凡是有人犯罪,一定要详查,如果是功臣的子孙,应死者当免死,应罚者当免罚。各位贝勒在讨论国家大事时,不要随声附和,该说是的就说是,该说不是的就说不是,当直言匡正之。我国家能有此基业,缔造艰难,当征战之时,如山中熊虎,互相搏杀,而盗贼充斥如豺狼遍野,又有同气相残,群争相斗,但这些人都被朕收服了,天地鉴我大公之心,俾众国归附,强者服,乱者定,后世子孙尚其善守之哉!”

“一个人应该作战时勇猛,但平时说话还是以谦让为上,机智之人遇敌而后出奇计,勇武之人临阵而后施展其勇敢,不然虽有智勇,去哪用呢?”

“一个人在困顿时,都会有智慧,都会善良,如果富贵安逸的话,就容易变其心。朕训诫你们的这些话,后世子孙愚者把这些话看作一般的话,那就完了,如果是聪明人,见到这些话就如同看见我的心一样,服膺而不敢忘。如果遵守我说的这些话,崇尚公道,敬承基业,勿至荒废,那么就能一直当一国之君。如若不然,放弃公道而把钱财看重,未有不发生动乱的。凡是身危业败,国家丧亡,都是因为心的不善。昊天眷顾,国政修明,都是因为心的善良。强敌可以抵御,而天命难以违抗,惟勉持公诚,以俟天命可也。”(《清太祖圣训》)

努尔哈赤说得很好听,那么他心善吗?对辽东百姓好吗?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就知道了。

努尔哈赤迁都辽阳后,在太子河畔修建新城,旧城住汉人,新城住旗人,这是清朝旗民分城居住的开始。后来清军入关,占领北京,在北京实行旗民分城居住。清朝北京城墙就是现在二环,旗民住二环内宣武门西大街、前门大街、崇文门东大街一线以北区域,汉民住这一线以南区域。日后清朝统一中国,杭州、西安、成都、广州等城市都是建立“满城”,汉人与满人分开居住。

此外,努尔哈赤还开始实行六大弊政:

(一)圈地。将整个辽东的土地都给了清廷诸王、勋臣、兵丁,把汉族农民全部赶走,使其无家可归。

(二)颁布剃发令。努尔哈赤令汉民剃发,以示归顺,但此时还没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严令,在辽东如果不剃发,也未必会被杀头。

(三)颁布投充法。努尔哈赤允许各旗招收贫民役使,满洲贵族任意逼迫汉人为奴。投充法规定,投充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一个强壮汉人可卖十八两银子,或者换一头耕牛(据王钟翰《满族在努尔哈赤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

(四)逃人法。八旗官兵将所俘的汉人和投充者当奴仆。由于忍受不了虐待,大批奴隶逃亡。努尔哈赤下令对逃跑的奴仆严厉惩罚并株连他人,将逃人鞭一百之后归还原主。凡窝藏逃人,处死籍没,还要罪及邻居和地方官员。

(五)屠城。辽阳城破后努尔哈赤将城内五万人砍死,随后努尔哈赤让城内大户人家留九件衣服,中户人家留五件衣服,小户人家留三件衣服,其余衣服全部交出。上交时女真人疯抢衣服,并把许多年轻女人的衣服当场扒下抢走,女人们不胜其辱,多自缢而死。

(六)杀儒。努尔哈赤下令将辽东几乎所有儒生杀死,只留下三百人为奴隶,与汉人知识分子彻底结下死仇。

努尔哈赤在辽东进行大屠杀,“或全城死,全营死,全寨死,全村死,全家死,或家死其半,子死其父,兄死其弟,妻死其夫,山骸川血,鬼哭人嚎”。“黄沙百草,一望凄然,偶有村落,寥若晨星”。

沈阳、辽阳失守后,明朝举国震惊,明熹宗与魏忠贤认为:熊廷弼守辽东一年,没有什么大过错,刚换袁应泰,就一败涂地,于是二次启用熊廷弼任辽东经略。熊廷弼这次出山后,提出如下战略部署:

一,集中辽东陆军主力,扼守广宁(辽宁北镇),使之成为可战可守的前沿基地,从正面与后金军对峙,并牵制其主力行动。

二,以天津为基地,集中海军主力,随时准备经辽东湾,由辽河口北上,进击后金控制下的辽阳。

三,在登州(山东蓬莱)建立舰船基地,集中一部水陆两栖部队,随时准备经黄海、由鸭绿江口北上,袭扰后金以赫图阿拉城为中心的腹心地区。

四,除以上三方面外,派游击队潜入敌后,进行扰乱、破坏。

看起来,如果按熊廷弼这套进行,那么努尔哈赤肯定就完了,但事实上,如此配置需要二十万有战斗力的部队,本书第四章中,熊廷弼在奏折中都说了辽东军队的实情,这种军队岂能完成熊廷弼的战略规划?因此,实际上熊廷弼的战略部署成了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