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最后的边疆之外美国的新政(第4/16页)

在美国人的家门口,新公路正在建造,每年投入的成本都超过10亿美元。美国人可以开着车行驶在这些公路上,并且汽车的售价也逐渐下降到他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以内。福特T型车的价格从1908年的805美元降到1925年的290美元,而290美元的购买力就相当于今天的3500美元。美国的制造业发展速度也在增加。福特的新装配线使得组装一台T型车的时间从14个小时减少到仅仅93分钟。即使这样还是供不应求,有太多人期盼这些车赶快从流水线上运下来。20世纪20年代初仅有约900万辆车,到20年代末的时候已经达到2700万。在20年代,飞速发展的汽车行业的确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不仅拉动了私人销售,也为钢铁、橡胶、石油等支柱产业直接、间接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其他运输形式当然也需要这些商品,但都没有达到与汽车相同的程度。航空运输一直都被富人所独占,但1927年查尔斯·林德伯格(Charles Lindbergh)驾驶圣路易斯精神号从纽约飞至巴黎之后,航空业就开始迅速发展。到了20年代末,每年已有约50万美国人乘坐飞机旅行。

如果说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人脚下或者轮胎下的地面和他们头顶的空域正在迅速变化,他们的生活里也还是有些东西一成不变,让人沮丧。在政府的支持下,美国大多数的领头实业家都在处处与工会作对,也想破坏那些与童工或者女工薪酬相关的进步主义立法。一些商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雇佣机制而无所不用其极。汽车制造商亨利·福特(Henry Ford)就是一例,他通过暴力恐吓阻止自己的工厂建立工会,这种做法和他在消费者面前宣传的工人天堂的进步主义观点背道而驰。受雇于福特的公司密探确保工人遵守福特规定的生活方式:不许吸烟酗酒,不许坐下休息,房屋必须粉刷,草坪必须打理,孩子必须接受教育,一切都必须遵照福特自己与理想社会常常相矛盾的规范。关于福特曾有一个著名的故事,他告诉顾客,他们可以自主选择他们喜欢的汽车颜色,“只要它是黑色的”。到了20世纪20年代,他同样强调,自己的工人可以买任何自己喜欢的车,只要它是辆福特。

福特担心,如果放任自己的工人不管,他们就会无法无天,这几乎就是一种进步主义控制冲动的极端表现。福特身处的毕竟是一个不相信自己的民众会理性饮酒的国家,这个国家在1918年通过了《宪法第十八修正案》,又称《禁酒令》(也被广泛称为《沃尔斯特法案》),于1920年初开始生效,一直持续到1933年才被废止(见图51)。实际上,戒酒在美国拥有悠久的传统,至少可以回溯到19世纪40年代。到了20世纪,甚至在沃尔斯特法案通过之前,就已经有几个州禁止贩卖烈性酒。美国政府之所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个政策,有几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一战让德裔美国人制造的酿造业产品即啤酒变得富有争议;另一方面,福特等商人想要,或者说想训练更有纪律性的工人,故而一直在向政府施压。不过,支持禁酒的言论主要还是来自社会、宗教和政治改革家们,这些人担心城市环境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酒馆,最终会将这里变成一个充斥着社会溃败和政治阴谋的邪恶之地。

图51 在禁酒时期(1921年)的一次警察突袭中,纽约副警务处长约翰·A·利奇(右)监督执法人员将酒倒入下水道。美国的禁酒时期一直持续到1933年,那时正值1929年华尔街崩盘和随后的经济大萧条恢复期,“湿”派说客(与“干”派说客相反)似乎有理地指出,酿酒业对于当时的经济恢复来说是一个重要元素。1933年12月通过的《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废止了《宪法第十八修正案》,最终废除了禁酒令。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62-123257)。

然而,那些偶尔想要喝上一杯的人未必就是嗜酒成性的酒鬼。许多美国人都非常厌恶禁酒令,想方设法地想要规避法律。就这一点来说,沃尔斯特法案的一个成果就是让一部分至今遵纪守法的美国人开始犯罪。此外,如果说禁酒主义者的本意是压制酒馆里的那些社会不良分子和政治恶徒,使用禁酒令也是一种非常不成功的手段。非法蒸馏提取酒精、酿酒、制造私酒(以及非法销售酒精)的做法变得非常普遍。纽约和旧金山等城市都出现越来越多的非法经营的酒吧,这些可能会秘密售酒的酒吧的位置和活动常常是公开的秘密。禁酒期间,仅仅是纽约的酒吧数量就翻了一番,1929年时约有32000家酒吧。

正因为此,在被作家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称之为“爵士乐时代”的这十年里,美国人不但没有普遍保持清醒,反倒因过度酗酒而出名。当然,这个时代被我们记住的,也并非只有这一点。在20世纪20年代,饮酒以及与饮酒相关的疾病的确有所下降,因醉酒罪被捕的人数也在下降,但在禁酒时期,整体犯罪数量不降反升。禁酒主义者当然没有想到在这种消费控制下会出现有组织犯罪,但即便他们也没法否认,在20世纪20年代,犯罪的组织化程度确实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