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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视鬼者曰:“人家继子,凡异姓者,虽女之子,妻之侄,祭时皆所生来享,所后者弗来也。凡同族者,虽五服以外,祭时皆所后来享,所生者虽亦来,而配食于侧,弗敢先也。”

这就告诉人们,谁没有儿子,想认一个孩子作后嗣,那么你最好从本族中来过继。因为如果你的后嗣是外姓人,即使亲近如外孙,或妻子的侄子,那么将来他们祭祀祖先的时候,来受享的只能是他们的血缘亲族。而本族的子弟,即使疏远在五服之外,一旦他成了你的继嗣,那么将来他们祭祀的时候,首先享受祭祀的就是你,而他们的生身父母也只能配食于侧。

这是鬼道理还是人道理?一看即知,鬼道理原来维护的是人道理:宗族的血统不能混淆,宗族的财产不能外流。立嗣问题说是为祖先的衣食计,其实是为子孙、为宗族的财产得失计。《阅微草堂笔记》中还有一个故事,兄弟三人,老二早死,身后无嗣。老大和老三就抢着要把自己的儿子立为老二的后嗣,因为这就可以把老二的家产归到自己手里。兄弟俩为这事把官司从阳间打到阴世,这和老二的肚皮问题早就不相干了。

现在我总算对鬼魂饿肚子的意义弄清一些眉目了。原来只有让冥间的鬼魂没吃没喝,才能让子孙的祭祀显得那么重要;而为了保证让祖宗一年三餐,子孙的财产就不能流到宗族之外的外姓人手里!宗族的现实利益要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所以让祖宗在天之灵的肚皮受些委屈也算不上什么了。

写到这里,再看周作人说的“盖此等处反可以见中国民族的真心实意,比空口叫喊固有道德如何的好还要可信凭也”,却是有些意思了。

二〇〇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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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言一书生有胆,于月明夜携酒至丛冢间饮,并呼诸鬼共酌。见鬼影约十余,便以巨杯挹酒洒之,诸鬼“皆俯嗅其气”。这是纪先生用故事迁就酹酒的错误动作,细想一下,这种动作好像是从撒喂鸡鸭那里学来的,对受祭者岂不是太不礼貌了!

[2] 明人钱希言《狯园》卷十五《疫鬼二》中有魏骥打发疫鬼的故事,似乎与张岱所记有些相似之处:魏骥致政于家,这年吃完年夜宴,就带着子孙出步大门外,忽于灯火光中见有一群蓝缕疫鬼,纷然满路,往来冲突,如投奔状。尚书笑云:“何其鬼怪之多若此哉?”遂厉声叱曰:“汝等小魅,今夕且宿吾里中,明日可往西村土豪王家去。”言讫,隐隐闻鬼啸声。至春,西村大疫,凡王姓者皆遘疫死,孑遗无有矣,而尚书所居之境独安然。在这里魏骥允许在本村过除夕的是疫鬼,而且限令只此一夜,天亮必须滚蛋。

[3] 据《旧唐书》,皇帝入葬时要在地宫中供“千味食”:“水陆等味一千余种,每色瓶盛,安于藏内,皆是非时瓜果及马牛驴犊獐鹿等肉,并诸药酒三十余色。”

[4] 《邵氏闻见后录》卷三十:殿中丞丘舜元乘舟溯汴,遇生日,家人酌酒为寿,忽昏睡,梦至一村,主人具饮食,既觉,行岸上,皆如梦中所见。至村舍,有老翁方撤席。问之,曰:“吾先以是日亡一子,祭之耳。”舜元默然,知前身为老翁子也。

[5] 《庚巳编》卷四:嘉定僧如公者,尝昼假寐,梦至苏城枫桥北里许,渡板桥入一家,瓦屋三间,饮馔满案,己据中坐。有妇人前立,年可四十许,展拜垂泣,少者数人侍立于后。有顷进馄饨,妇人取案上纸钱焚之地。及醒,乃觉饱且喉中有馄饨气,怪之。后以事至枫桥,顺途访之。到一处宛如梦中所见,入门,几案陈设皆梦中也。有少年出迎之。扣其家事,云:“父死矣。”其死忌之日,正僧得梦日也,乃知是时其家设祭耳。

[6] 《涉异志》:天台卢希哲举进士,弘治间知黄州府。一日坐堂上,隐几假寐,梦老妪延至市中桥旁民家,饷以馄饨,餍饱而归。及觉,口犹脂腻,亟遣左右告以其所走访之,其家八十老妪方设祭将撤,问之,答曰:“吾夫死三十余年,平生嗜馄饨,今乃忌日,设馄饨祭之耳。”左右还报,希哲惊讶,时年三十余,意其为后身也。召老妪入,宛然梦中所见者,给以白金一斤。

[7]  《狯园》卷八“段民曹梦前生”:武进段金,十九岁擢进士第,拜官民曹郎,榷税杭州北新关。一日坐理文书,忽觉倦甚,掷笔而假寐于案。踰时惊寤,亟召伍伯:“前诣第三条巷内,沿街住有穿绿妇人,祭其亡夫,筵上祭品是青菜馄饨。”讯之,果符其言。妇人云:“夫亡已十九年矣。”亡之日时,即段君年命。段君喉中犹带青菜香也。遂捐俸羡,给以粟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