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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又云:“仆非不好色,特不好妓女之色耳。”此言尤悖。试问:不好妓女之色,更好何人之色乎?好妓女之色其罪小,好良家女之色其罪大。夫色犹酒也,天性不饮者有之,一石不乱者有之。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好色不必讳,不好色尤不必讳。人品之高下,岂在好色与不好色哉!文王好色,而孔子是之;卫灵公好色,而孔子非之。卢杞家无妾媵,卒为小人;谢安挟妓东山,卒为君子。足下天性严重,不解好色,仆所素知,亦所深敬,又何必慕好色之名而勉强附会之?古有系籍圣贤,今有冒充好色,大奇,大奇!

闻足下庆七十时,与老夫人重行合卺之礼,子妇扶入洞房,坐床撒帐,足下自称好色,或借此自雄耶?王龙溪云:“穷秀才抱着家中黄脸婆儿自称好色,岂不羞死!”此之谓矣。昔人有畏妻者,梦见娶妾,告知其妻,妻大骂,不许再作此梦。足下梦中亦必远嫌,想亦嫂夫人平日积威所致耶?李刚主自负不欺之学,日记云“昨夜与老妻敦伦一次”,至今传为笑谈。足下八十老翁,兴复不浅,敦伦则有之,好色则未也。夫君子务其远者大者;小人务其细者近者。黄叔度汪汪千顷之波,澄之不清,摇之不浊;足下修道多年,一摇便浊,眼光如豆,毋乃沟浍之水,虽清易涸乎?愿足下勿自矜满,受我箴规:作速挑惠山泉十斛,洗灵府中一团霉腐龌龊之气,则养生功效,比服黑芝麻、诵《金刚经》更妙也。

仆老矣,为无甚关系事与故人争闲气,似亦太过。然恐足下硁硁爱名,受此诬污,一旦学窥观女贞,羞忿自尽,则《子不语》一书不但显悖圣人,兼且阴杀贤者,于心不安。故遵谕劈板从缓,而驰书先辨为佳。

附来书:

见示《子不语》首本,已全行阅讫,他无干碍,《新齐谐》、《续广记》,无不可者。惟看到《李香君荐卷》一条,为之骇然。此事在壬申科,并非弟固始任内之事,一也;年久,是科主司亦不记谁某,二也;河南乡试中额止有七十一名,安得有八十三名之举人?三也;所中侯生,不过壮悔堂房族孙,非其的嗣,四也。似此信手拈来,总非是实,俱不足辨。

至内中有“揭帐私语”四字,污蔑贞魂矣!末又有某得见李香君,每夸于人,以为荣幸,诬蔑旧交矣。所称李香君者,乃当时侯朝宗之婊子也。就见活香君,有何荣?有何幸?有何可夸?弟生平非不好色,独不好婊子之色,“名妓”二字,尤所厌闻。如所云云,与弟素性正相反,不知有何开罪阁下之处,乃于笔尖侮弄如此!此乃佻达下流,弟虽不肖,尚不至此。此事原属梦间贞魂报德之事,在敝集稿中曾经序述,今录出寄阅,并无所谓李香君、“李臭君”者,亦牵扯不上也。因此不惮冒渎,务即为劈板削去。再,阁下既引为交契之末,更当奉规:书名《子不语》,分明悖圣;以妄诞自居,不但大招物议而巳。阁下名望太重,谅无人敢规劝一言者。自愧忠告而不能善道,祈即赐一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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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人王兆云《挥麈新谭》卷上“仆暴死入场”所记则略有不同,是插红旗兼有黄旗者登科,仅插红旗无黄旗者则终于乙榜。而钱希言《狯园》卷十“场中神”条则云:黃旗仅一面,解头居其下,余举子悉派红旗,其不中式者皆青旗。

[2] 按此书是清乾隆年间人李鹤林(振青),在旧书摊上买到的一部稿本,既无书名,也不知作者。李氏编校之后,起名《集异新抄》,遂以付梓。看书中内容,可知作者实为明末人。

[3] 近人郭则沄《洞灵续志》卷六有云:“士子殁于琐闱,(其尸)不得由龙门出,架绳于空,拽而置之垣外,谓之‘打天秤’。然幽魂不泯,或尚留滞其中,苦雨凄风,飘泊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