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言动出于常轨,大儒堪忍重负(第4/8页)

1942年8月15日,胡适收到免去他大使职务的电报。他本来无心做官,是因为国家民族的危难才勉力出来任事的;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他便想寻一个机会,决心求去。收到免职电报的当天晚上,即复电国民政府,表示感谢。9月8日,便交卸了差事。18日便离开双橡园使馆,告别华盛顿,移居纽约,重新开始他的学术生涯。

被骗参加总统候选

1947年12月中旬,蒋介石为了搞好同美国的关系,力劝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胡适,再次出任驻美大使。美国则基于对蒋介石的不满,便想在华扶植“第三势力”,希望国民党政府能够容纳“自由主义分子”。为此,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便借国民党“行宪”之机,极力怂恿胡适出来竞选总统。1948年1月中旬,同样得到美国支持并准备参加副总统竞选的李宗仁也致信胡适,劝其“参加大总统的竞选”。但胡适却表示:“我从没有作竞选总统的打算和考虑”,并主张“总统应由政党的代表产生出来”。

3月29日,“行宪”国大开幕后,蒋介石为应付来自美国的压力,将计就计,表示准备请胡适出任总统,自己出任行政院长。为此,3月30日下午,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受命向胡适传达了蒋介石的意见,但胡适一直摇摆不定。

蒋介石见胡适犹豫不决,决定于4月3日夜亲自找胡适谈话。这使胡适受宠若惊,终于上了圈套,答应了蒋的请求。

4月4日,国民党举行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总统提名人选问题。会议一致推举蒋介石为总统候选人,但蒋介石却拒不接受,并明确表示,第一任总统应具有下述之条件:①了解宪法,认识宪政,确保宪政制度;②富有民主精神及民主思想,且为一爱国之民族主义者,根据宪法,实现三民主义,建立民有、民享、民治之中国;③忠于戡乱建国之基本政策;④深熟我国历史、文化及民族传统;⑤对当前之国际情势与当代文化有深切之认识,借而促进天下一家理想之实现,并使中国成为独立自尊的国家,处于国际大家庭中之适当地位。为此,蒋介石建议:“吾人可提一具有此种条件之党外人士出任总统候选人,并支持其当选。我愿担任政府中除正副总统外之任何职责,协助总统以实现宪法中之民主原则。为国家人民利益之故,我深信我不应竞选总统。此不仅为谦让之故,而是诚恳之信心。总而言之,我建议我党提出一卓越之党外人士为总统候选人。”

蒋介石之所以“谦让”,并非真的要让胡适当总统,而是其惯用的以退为进的一种手段。他在推举胡适的同时,就曾明确表示:“中正身为本党领袖,为本党当然之总统候选人。”但按照1946年底“制宪”国大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权力要受到诸多限制,这是一直习惯于大权独揽的蒋介石所不满意的。因此,他才表示宁愿屈就有“实权”的行政院长,也不愿当“有职无权”的总统。但是国民党的大多数党员已长期习惯于以党的领袖与总统置于同等地位,把总统与控制政府置于同等地位了。因此,蒋委员长的提议极遭反对,理由是国民党对政府的控制将因此而削弱,而且目前的危机是要使国家有一个有力的舵手。

既然国民党人认为总统非蒋莫属,而蒋介石又不愿当“有职无权”的总统,这就需要找出一个解决办法。当然,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修宪,扩大总统职权。但“宪法甫见施行,如即予以修正,亦多不妥之处”,而且“尤为少数党所不愿”,怎么办?程思远回忆,在4月5日上午的国民党中常会上,张群表示:“总裁并不是不想当总统,而是依据宪法的规定,总统并没有任何实际权力,它只是国家元首,而不是行政首长,他自然不愿任此有名无实的职位。如果常会能想出一种办法,赋予总统以一种特权,则总裁还是愿意当总统候选人的。”于是,中常会随即推举张群、陈布雷、陈立夫三人去见蒋介石,当面征询意见,得到首肯。下午,王宠惠据此在中常会上提出:“我们可以避开宪法条文的规定,在国民大会中通过一项临时条款,赋予总统在特定时期得为紧急处分的权力。”随后,国民党中常会做出决议:“总裁力辞出任总统候选人,但经常会研究结果,认为国家当前的局势,正迫切需要总裁的继续领导,所以仍请总裁出任总统,以慰人民喁喁之望。常会并建议在本届国民大会中,通过宪法增加‘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规定总统在戡乱时期,得为紧急处分。”这样,蒋介石在经过一番“谦让”,得到“紧急处分”之权的保证后,终于答应出任总统候选人,而胡适的总统梦则由此迅速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