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孝 全(第3/5页)

24。要求履行新条约权利的西方领事官员尽可怒气冲冲,穿过天京城里七里长的大路,坐在天王府的客厅里,一等就是几个时辰,置身一篮篮木炭、一桶桶冒热气的水和一堆堆柴火之间,成群的男仆在旁窥看,有些胆子大点的宫女也在其中。官员听着铜锣声鸣,看着写在黄绸上的圣谕,但洪秀全就是不露面。25

有些外国访客从外面看到,天王府的院门不时打开,让宫女和侍从端着特别赠礼通过,宫门外水榭旁,泊着一艘镀金的大龙舟,天王乘船沿江而下,到达天京26。在天王府的外院,有几只灯笼丝绳悬着,忽明忽暗,其中一只全以玻璃制作,乃是取自苏州的巡抚衙门。庭院中坐着一名老仆,从年轻就在广州认识了天王。他什么人都不让进院子。镀金的圆柱上方有铭文一块,上刻“真神圣天门”,反映了太平天国名称的转变。洪秀全告诉随从,属灵事务是他生活的重心,从今而后,“一般事务”由天贵福处理。27

天王的“属灵事务”已为罗孝全和艾约瑟所提出的挑战所占据。这几个月以来(甚或这几年来),洪秀全在新旧约《圣经》的宽边上写下眉批——这《圣经》已经经过天王校订。他的这些眉批固然与《圣经》的章节相对应,但其思绪却如天马行空,无羁无束。洪秀全在校订《圣经》时,多少还是受到篇幅限制,不足以抒发己见,但在眉批中则可畅所欲言,不受长度限制28。《圣经》有些地方让洪秀全颇感困扰,此时他已完成修订,而从洪秀全信手拈来、琢磨字义的自在来看,他虽然没受过传教士的训练,但也能用《圣经》的内容与艾约瑟、罗孝全论辩。

洪秀全亲笔在《新约全书》页边眉批——或许还有别的地方,比如现已佚失的《约翰福音》——其中有七十条传至今日,大部分都在探讨家庭关系和天父上帝特性这个二元论题。洪秀全再三强调,耶稣不可能成为上帝,也不是上帝,一如洪秀全既非上帝、不可能成为上帝,也不可能自称为上帝。东王杨秀清是劝慰师,也是圣风所附,洪秀全常以他为例,以示圣父、圣子、圣风三位一体并非彼此平等,上帝是圣风,而杨秀清只是代上帝发言,并非上帝。洪秀全提醒信徒:“爷知新约有错记,故降东王诏证圣神是上帝,风是东王。”同理,洪秀全写道:“又知凡人误认基督即上帝”,所以“基督降西王以明太子在是,你自你、子自子、兄自兄、弟自弟”。如果真有“三位一体”这种概念,那么它指的是上帝的三个孩子——耶稣、洪秀全和杨秀清三兄弟,因为“至圣灵东王也,是上帝爱子,与太兄及朕同一老妈所生,在未有天地之先者,三位是父子一脉亲”。29

洪秀全不断反复强调家族纽带的本质。《马可福音》第12章35至37节记载了耶稣在逾越节前,与一些犹太经师在耶路撒冷殿中争辩救世主可能是“大辟(David)之子”的话题,洪秀全对此加以反驳:“基督即上帝,上天合为一……缘何朕上天时将见天上有天父上帝,天母老妈,又有太兄基督,天上大嫂,今下凡又有天父、天母、天兄、天嫂乎?”30洪秀全欣然接受了记载于《使徒行传》上司提反(Stephen)在殉道前所说的话,用来支持洪秀全的解释。司提反对着人群大声呼叫:“吾看天开,而人子竖立上帝之右矣。”洪秀全说这“反明证,上帝是神父,基督是神子”31。当然,正如洪秀全在别处写道:“上天下凡总是一样,耳闻不若目见也。”32

从洪秀全其他的眉批看来,杨秀清和麦勒西(Mellersh)在“响尾蛇”号船上曾就上帝之有形无形所做过的神学论辩,他是不可能忘掉的。只要《新约全书》记载耶稣以肉身触人时,洪秀全一定会以眉批强调,虽然上帝并非耶稣,但他确实也在场,而耶稣正因上帝的在场而获得力量33。例如在《马太福音》中,耶稣以手触摸彼得岳母之手而使她痊愈,洪秀全写道:“上帝住临太兄头上,故出一言抚下手即愈也。”又如《马太福音》中说到耶稣“触摸两个盲人的眼睛”使之复明时,洪秀全批注:“上帝住临太兄,故摸目即见也。”34当耶稣救治瘫痪的男子时,上帝“在上”;耶稣触摸并治愈了一名麻风病人,那是因为上帝就在耶稣“头上”35。洪秀全读到诸如耶稣“触摸棺材”使寡妇的独子起死回生之事,虽然他并没有说上帝就在现场,但仍小心解释,耶稣在此只是上帝派来的“先知”,决非上帝本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