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第2/3页)

李鸿章实行改革的厚望、对面临的问题的关心以及对专业人才的使用,再加上各方面对他的谴责,很显然他会被置于法家的阵营中,或者至少是和王安石(1020—1086)一样的人物。和李鸿章一样,王安石也想要变更科举制度以使之包括更多有用于实际的科目,他倡言增加官员的俸禄以防止他们腐化,强调政府管理需要更多的专门知识。[8]战国时期,儒、法两派界线分明,但是在以后的年代里这一界线变得模糊不清了,以至到了晚清儒家思想里包含了许多原来属于法家的东西。尽管批评李鸿章的人强调人格、道德和教化,但他们却是正统官僚政治的坚定支持者,而正统官僚政治是法家思想的基本组成部分,在这个制度中,人们被选拔做官是依据他们的才识和功绩,而不是依据他们的人格和人缘。晚清的儒家思想里包纳了许多思想观念,李鸿章和谴责他的人们一样是儒家信徒,他只不过是具有自己的特色罢了。在古老的儒法之争中把李鸿章划入儒家阵营的明确界线在于:尽管他使用专门人才,但是他并不是像对待没有生命的器具一样对待他们,他是用真正儒家的方式深切地关心着他们。在所有儒家基本信条中,影响李鸿章品性最深、明显贯穿其一生的一条就是他坚持了儒家关于友谊的观念。在曾国藩幕府中,为了坚持这一原则他曾辞职,置自己的所有抱负于不顾。此后他一生中和他崛起为显宦重臣的过程中,坚持友谊这一原则一直指导着他的为官之道和人际关系。1881年,他在一道奏折中回忆他聘用人才时,他从《论语》中摘引了一句话作为他坚持这一原则的根据:“子曰:‘举贤才。举尔所知。’”[9]即使李鸿章在摘引著名政治家、法家的先驱者管仲(死于公元前645年)的话时,他摘引的一段也是支持这一观念的,即朋友和同村之人应该团结合作抗击共同的敌人——这正是湘军和淮军的基本思想观念。[10]在他的奏稿函牍中,李鸿章从没说过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法律是解决中国的问题的工具——而这正是法家思想的一个核心论点。虽然他在幕府中使用专门人才,他选用人才的方法和他与他们的关系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符合儒家的基本道德观念的。因此,必须把李鸿章看作一个儒家人物,尽管他是一个特别讲究实际的人。

李鸿章首先是一个官员,但是他更像活跃的、乐于献身的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西方官员,而不像他的中国同僚,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中国的社会精华在从文学侍从型向专业人才型转变的发展过程中,李鸿章可被看作是走了第一步。他试图给中国注入生存所需的力量,但是由于他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大多数官员的反对,他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努力,依靠他做地方官的权力和幕友的专业能力实施自己的计划。他对现存官僚体制的蔑视和他想看到中国富强的愿望迫使他走上集权的道路。然而,假如李鸿章充分认识到这只是一种梦想,它会意味着一种新型的中央政府的出现,在这种新型中央政府中,出于需要,专业性人员将取代非专业性学者型官僚,对国家的忠诚将取代对家庭的忠诚,在西方威胁下已被冲淡了的古老的儒家官僚政治与法家君主政治的斗争将会平息。

尽管曾国藩曾经面对的是内部的敌人,而李鸿章现在面对的是外部的敌人,但是他们都不得不受到一套新规则的挑战。李鸿章对这套新规则学得很好,故而能够遏制住中国的外敌一直到1895年。他有近代化的陆军和海军,尽管它们还从未经受过考验,但是它们显得很强大,足以使西方国家在它们想要攫取中国领土时三思而行。他创办的工商企业没有受到外债的困扰,并且还能够遏止外国经济的渗透。在外交谈判中,他能够表现出足够的实力和理智使外国人受挫而又不致使矛盾激化。李鸿章强调中国有中国的文化背景,由此,他成为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先驱,为康有为和1898年的维新志士们开辟了道路。他的忠诚服务使中国在19世纪后期绝大部分时间里未受损失。

然而,面对日本和西方的猛烈进攻,李鸿章的努力不能够再抵挡住这一汹涌的浪潮。为了拯救中国,他曾依靠中国传统的幕府制度并使之达到最后、最高的发展阶段,但是这个制度是非官方的、私人的、地方性的,这样,它就不能够担负起一个如此庞大的国家的任务。当它作为一个牢固的现存政府制度的附加物时,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它自己无力独自立足。儒家官僚制度不受私人感情影响的特性使之能够在朝代更替的循环中延续下来,尽管它在逐渐僵化。但是幕府是由私人关系网联结起来的,因此,幕主一去,它也就随之解体。李鸿章的官位和权力网应归功于幕府制度,但是一旦他倒台,他的幕府也就和中国的防御力量一样衰落了,此后三年间西方群狼正在准备毁灭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