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粉墨登场 第六十七章 保定春色(上)(第2/2页)

“我是为你好呢!一个人睡一间屋,万一有什么采花大盗进屋,我头上岂不是变得绿油油了?”李维正笑得颇为暧昧,手却慢慢伸进了她的亵裤。

“大郎,别!”

叶紫童心跳得厉害,一把按住了他的手,她紧张地说道:“现在可是白天,别这样。”

“谁说是白天,你看天都黑了。”

虽是这样说,李维正却把手抽了出来,拍拍她的肚子笑道:“饿不饿?”

叶紫童嘴一噘,撒娇地说道:“现在才想起人家没吃饭么?刚才还饿,这会好像饿过了,吃不吃也无所谓了。”

“那好,咱们上床睡觉。”

叶紫童吓得惊叫一声,一溜烟地跑出房间,半天又探头道:“走吧!我这会儿又饿了。”

李维正笑着关上门,两人手牵着手走出了客栈,保定五月的夜晚暖风熏人,漫天星斗如散碎的宝石缀在天鹅绒般的天幕上,这里是保定最繁华的大街,几乎每家店铺门前都挂着灯笼,灯火通明,人来人来,到处是吃完饭出来溜达的普通百姓,也有不少年轻的女孩成群结队地在各个店铺里闲街,燕女身材普遍高挑,叶紫童的身材虽然还是高出普通女子半头,但已经不像在汉阳那般引人注目了。

她换了一身蓝色襦裙,用光滑的缎子面料,显得服贴而合身,更衬出她魔鬼般的身材,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心中更加爱恋和依赖自己的情郎,他们牵走手在大街上慢慢地散步,这时天已经黑尽了。

他们走进小街,叶紫童见小街没有什么行人,便直接将头枕在爱郎的肩上,紧紧地依偎在他怀中慢慢行走。

“大郎,你喜欢我吗?”叶紫童今天第八十九遍问道。

李维正伸手揽住她的腰,在她耳边低声道:“你问一万遍,我还是两个字,喜欢。”

叶紫童快乐地叹了口气,反手握住他揽自己腰的手,身子靠他更紧了一点,两人慢慢地朝酒楼走去,虽然就在两百步外,可她却希望就象这样永远地走下去。

李维正轻轻在她额头吻了一下,他就喜欢她这种率真而不受礼教约束的性格,一个多月的患难与共,尤其是龙门所的浴血奋战,他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可爱的女孩,她和哑妹不同,对于哑妹,李维正更多的是一种怜悯和同情,时间久了,他们又有了一种亲情,但无论是同情还是亲情,他心中对哑妹并没有男女之爱,这也许是哑妹年纪太小的缘故,他只知道,他将来肯定会娶哑妹入门,这是他的一份责任。

而叶紫童就不同,虽然他的前任和她也是青梅竹马,可李维正第一次和她接触,却是从挨她打开始的,或许当时他还有点爱慕她的身材,可渐渐地,从她小集市上的赌博,从她楚王府的表白,从她船上的私奔,从武当山的遇刺,到最后龙门所的生死与共,他就仿佛在品尝一道大餐,色、香、味,从各个角度来发现、来了解这个女孩,当他发现这个女孩的可人之处,他被她迷住了。

上苍给了他一分世俗的姻缘,他却爱上了她的姐姐,李维正不由自主地想起叶苏童,是的,她会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她美貌、文静、温柔,会成为一个大家族的门面,会是一个辅助男人成功的女人,如果她愿意嫁给自己,出于世俗考虑,他或许也会娶她,可是她和叶紫童相比,却被各种世俗礼仪束缚得太多,她的每一步都是按世俗标准走路,尽管她并不喜欢自己,她还是会按照父亲的安排嫁给自己,生儿育女,在自己睡着后再偷偷落泪,或坐在窗前望着夕阳发呆,她心目中的爱人应该是文采飞扬,能金榜题名,能和她花前吟诗、月下作画的那种风流才子,而不是一个连县试都五次不中的庸才。

想到这,李维正轻轻摇了摇头,脸色露出了一丝苦笑,她若知道自己姐姐夺走了未婚夫,又会是怎样一种感受呢?

“大郎,你在想什么?”叶紫童发现了他的走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