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几种关键的私家记述(第2/5页)

真理越辩越明,袁克文一方面声称所述“本于见知”,另一方面却对有可能遭到的质疑事先声明不予回应,这样的态度实际上反映出其对于书中所述并不自信。事实上,袁克文对不少大事的记述,都有一个明确目的,就是为其父袁世凯辩护,对宋案的记述也多是如此,甚至不惜为此杜撰情节,透过其他可靠史料,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作为袁世凯之子,书中对袁世凯本人的某些观察和描述,是其他史料难以呈现的,自然有可取之处。因此,对研究宋案而言,能否做到立足更可靠的史料和史实来鉴别该书所述真伪,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关于宋案的核心史料,除以上所述外,相关人物如王阿法、武士英、应夔丞、洪述祖等人口供或讯问记录亦须注意。嫌疑人为摆脱嫌疑,或逃避罪责,往往于讯问之时,避实就虚,甚至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出尔反尔,因此,这些材料仅就字面理解往往是不可靠的。但是,透过谎言也可窥见一些事实,尤其可以窥见嫌疑人的内心活动,因此,这些材料仍然是研究宋案不可或缺的。


[1]《中央新闻贾祸之文字·看看赵秉钧之大事记》,《神州日报》1912年6月9日,第1页。

[2]《一塌糊涂之刺宋案·张博〔溥〕泉之演说》,《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29日,第2页。

[3]《一塌糊涂之刺宋案·赵总理之愤慨》,《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29日,第2页。

[4]《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5]《国民党哀悼宋教仁大会之情形》,《顺天时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6]《北京电报》(1913年3月31日),《民立报》1913年4月1日,第3页。

[7]《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补志警察厅总监王治馨君代表赵总理莅国民党追悼宋先生演说词》,《民主报》1913年4月1日,第3页。

[8]张国淦:《北洋述闻》,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第48页。

[9]《张溥泉先生回忆录·日记》,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第11页。

[10]《北京电报》(1913年3月30日),《民立报》1913年3月31日,第3页。

[11]〔日〕田原天南编《清末民初中国官绅人民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第56页。

[12]《北京专电》,《民权报》1913年4月4日,第3页。

[13]《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赵总理辞职之原因》,《民主报》1913年4月2日,第6页。

[14]《宋先生被刺之痛史·凶犯拿获之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2日,第6页。

[15]《宋先生被刺之痛史·凶犯拿获之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2日,第7页。

[16]按此处报道有误,由后来实际移交证物可知,该枪内存留子弹两枚,当日武士英在沪宁车站放出三枚,因此该枪应为五响手枪。

[17]《应桂馨家屋之搜查》,《民立报》1913年3月26日,第10页。

[18]《宋先生在天之灵(三)·第三次之搜查证物》,《民立报》1913年3月27日,第10页。

[19]《宋钝初先生被刺案之近情·应桂馨之住宅》,《民主报》1913年3月31日,第6页。

[20]《刺毙宋钝初凶犯志闻·武士英之就捕》,《顺天时报》1913年4月1日,第4页。

[21]东方:《宋案之紧要关键》,《民立报》1913年3月30日,第12页。

[22]《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中西法庭之协力》,《民主报》1913年4月4日,第6页。

[23]《关于刺宋案之种种·应夔丞铁箱中余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4月5日,第2页。

[24]《宋案大放光明·第七次预审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17日,第6页。

[25]《宋案大放光明·第七次预审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17日,第6页。

[26]《刺宋案第一次检点文件》,《时事新报》1913年4月15日,第3张第2页。

[27]《宋案大放光明·第七次预审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17日,第7页。

[28]《宋案裁判之提交》,《民主报》1913年4月18日,第6页;《宋案大放光明·凶犯之引渡》,《民主报》1913年4月19日,第6页。

[29]《宋案大放光明·凶犯之引渡》,《民主报》1913年4月19日,第6页。

[30]《宋案应武二犯移解后之种种·武士英移押海运局》,《时报》1913年4月19日,第7页。

[31]《宋先生遇害记念六·证据物之移交》,《民立报》1913年4月19日,第10页;《宋教仁被害案二十八志·公堂点交紧要文件》,《新闻报》1913年4月19日,第3张第1页。

[32]《宋先生遇害记念六·交涉署之会验》,《民立报》1913年4月19日,第10页;《宋案移解记·检收证据》,《民主报》1913年4月21日,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