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鲜卑人来也!(第3/3页)

同等数量和指挥之下,基本上可与祖逖麾下那些坞堡武装杀一个旗鼓相当。

所谓胡人怕鲜卑,主要就是指的这些大胡、小胡,往往在与鲜卑军队尤其是拓拔鲜卑的交锋中,被当做人肉沙包顶在第一线,纯靠数量来弥补质量——真正的屠各精兵,其实是未必害怕鲜卑人的。

此番刘勋率兵来袭徐州营垒,当先的两千骑是屠各,战斗力很强;后面三千骑是杂胡,属于不擅长近战肉搏的弓骑兵;最后跟着那一万左右的步卒,则匈奴、杂胡、附胡晋人,什么都有,战斗力相对较弱。因此当陶侃命五十具装甲骑一冲阵,威力尚不可知,气势却足骇人,当场便有不少跟北方鲜卑骑兵照过面的步卒吓懵了,高呼:“鲜卑人来也!”抛下武器,掉头就逃,恐惧心理就此相互传染,导致前军瞬间崩溃。

倘若陶侃趁此机会,命步兵急速跟进,便能赢得胜机,但可惜陶士行虽为一世名将,也不是算无遗策的,好比说才五十名具装甲骑就能给敌军造成如此大的恐慌,他就根本料想不到,因而反应慢了一拍。倒是北侧的刘勋见状,大惊失色,急忙率领屠各骑兵冲杀过来,以乱箭攒射徐州的具装甲骑——先得把这些家伙干趴下,即便误伤到自己人,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这些“具装甲骑”终究是半成品,并非全身重甲,尤其战马身上,不过搭着些毛毡而已,只在面、项、胸等朝前的部位贴了些皮革,箭矢从侧翼射来,当即便有十数匹马中箭,惨嘶栽倒,而那些马上骑士,往往倒地就再难以支撑着爬起身来。

一则身上铠甲太重,二则也可能被坐骑压住了肢体。正如宋代有《劝勇文》,说女真铁骑有五事易杀,第二条就是:“马倒便不起,易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