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抽丝剥茧(第2/6页)

“你们是怎么称呼这种事情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莱利点点头,“我们是这么讲没错。好吧,至少你现在已经掌握了一些可以继续追查下去的线索。也许那两个杀手曾经跟哪个人谈过这事,甚至有可能记了笔记呢。”莱利暗忖,这就像丢颗石头到池塘里,涟漪就这样一圈圈地扩散出去。这案子不像发生在家里的普通凶杀案―――某个家伙因为老婆红杏出墙或是晚餐弄得太迟,就干掉了她;当警察一开始审讯他,他就哭得像个泪人儿,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所有事情。眼前这种案子将会引起轩然大波,破案的契机通常来自一些看起来与事情毫不相干的市井小民,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多派些人出去,四处打听消息,一直到得到线索为止。这些俄国警察不是笨蛋,他们只是少受了一些莱利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训练,但即使如此,他们仍然具备了警察的直觉。而且不变的事实是,如果你按部就班地处理案子,就破得了,因为并不是每个罪犯都很聪明,而聪明人是不会以这种穷凶极恶的手段触犯法律的。通常,完美的罪案都是那些从来没被发现的案子,像是永远找不到被害人的凶杀案,或是因会计制度不健全而发生的公费盗用,要不就是从未曝光的间谍行动。一旦你知道有件罪案发生,你就有了起头的地方;这就像拆毛衣一样,尽早会找到线头,只要你不断地找,没有哪件毛衣能够把线头藏得无迹可寻。

“告诉我,米夏,你们纽约的那些黑手党到底有多神通广大?”普罗瓦洛夫啜了口酒之后问道。

莱利也啜了口酒,“根本就不是你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奥莱格,只有‘四海好兄弟’那部片子比较接近实际情况。黑手党那些家伙都是些下三滥,没有教养,有些还根本就是笨到了极点。曾经有一段时间,黑手党的规矩就是绝不对外说出组织内部的事,他们认为保持缄默是江湖道义,宁可自己担下所有的罪名也不会与警方合作。但是时代变了,那些来自‘老家’的人已经凋零殆尽,而新一代的黑手党可就没那么强硬了―――我们警方却比以前更精、更难缠―――反正坐三年牢十年铁窗来得轻松多了。另一方面,黑手党的组织也开始从上层逐渐崩坏,当教父被关进苦窑之后,家庭就停止照顾其下的成员,这对士气的影响非常大,致使他们开始招供。此外,我们也比从前聪明多了,会利用电子监听―――当年这些不能曝光的黑箱作业,现在叫作‘特别勤务’―――也不是那么在乎有没有逮捕令或搜索令。

我的意思是,在六O 年代,连工夫宾老大上廁所尿个尿,我们都知道他的尿是什么颜色的。”

“他们不会反击吗?”

“你是说找我们麻烦?跟联邦调查局的干员作对?”莱利咧觜一笑,“奥莱格,从来没有人敢找联邦调查局的麻烦。想当年,我们可是正义的化身,直至今天都还有点这味道。如果你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那你可就要倒大霉了。不过说实在的,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但坏人们就是对我们畏惧三分。虽说有时候我们会弹性解释相关法令,但是我们不会,也从来没有真的违背过法律―――至少就我所知是没有。

不过当我们威胁一个混蛋说如果他太过分,就得面对严重的后果时,他可是很可能把你的话当真的。”

“这里就不同了,他们还不是那么尊敬警察,把警察当一回事。”

“那你得开始让他们尊敬你们,奥莱格。”但是莱利很清楚这件事可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难道真的要让本地警察三五时就抛开警徽,让外面的那些痞子知道藐视警方的代价是什么吗?这是美国历史的一部分,莱利想道,一些史上赫赫有名的小镇警长并不单单只是执法,他们只要超过小镇的街道,便会将法律根植于人心。

俄国没有这种传奇性的执法者,也许他们真的有必要创造一个。这些传奇人物是美国警察所拥有的共同的遗产;透过电视或电影,美国国民从小就知道如果违法,执法者就会立刻出现在你面前,而且你是绝对讨不也全家的。联邦调查局崛起于因经济大恐慌而使犯罪率逐步攀升的年代,他们利用西文社会既存的法治传统,结合现代科技与程序,创造出一大属于自己的执法秘决;这种成就是藉由将大批罪犯绳之于法或格杀于街头得来的。在美国,人们期望警察能具备英雄的形象,他们不但执法,也保护无辜的人民,但是此地并没有这种传统。培养出一个像这样的传统,可以解决许多存在于前苏联的问题,因为在这里盘恒不去的传统里,警察所扮演的是镇压而不是保护人民的角色,所以俄国的电影里压根儿没有约翰?韦恩扮演的那种好警长。就像莱利喜欢在这国家工作一样,他也慢慢开始喜欢且尊敬他的俄国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