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仁王(第3/7页)

赵玖点点头:“多少利息?”

“青苗贷不论月、不论年,只论季。”私下一问便知的讯息,法河只能硬着头皮做答,但灯火之下,他那秃秃的头顶却褶皱一片,软的不像话。“四成利息。”

“利息一直如此吗?”赵玖面色如常,声音和缓。

“自然不是。”法河脸上油脂闪光愈发显眼,却是半点都不敢隐瞒。“据说许久之前,素来是五成利息,但王相公设《青苗法》后,河南一带无论僧道商俗大约都改了规矩,变成了三成……”

“因为《青苗法》规定,青苗贷利息上限便是三成?”

“是……是!”

“然后呢?”赵玖没有追究其中反动势力对抗官府的那种恶意,只是状若随和,继续追问。

“然后……然后《青苗法》废除后,渐渐的又变成了四成。”法河小心翼翼。“前几年大乱,许相公主持河南屯田之前,一度因为种子稀缺贵重,有稍许地方又变成了五成,后来许相公管束了以后,渐渐回到了四成。”

“你们还讲市场经济。”赵玖难得笑出了声,却又在笑后一时喟然。“不过这放贷真真是天下第一等来钱快的生意,四成都是良心价,三成都是朝廷善政……怪不得你们都能成财主,也怪不得王舒王的新法这么快败了,却照样给朝廷聚拢了那么多钱财来用兵。”

法河勉力相对:“官家,此事是免不了的……确系百姓有此需求。”

“朕知道。”赵玖摇头再对。“便是本朝亡了,皇帝没了,这高利贷生意都免不了的,不过法河,你觉得管子的利出一孔之论,对不对?”

“官家。”法河情知道最最关键的时候到了,却是奋起勇气相对。“小僧不敢奢言先圣,但却敢打包票,登封百姓对俺们少林寺中的青苗贷都是素来欢喜的……百姓穷苦无门之时,富者出资相济,收取利息以作回报,这难道不是贫富相济吗?不是好事吗?”

法河难得出头,而‘贫富相济’之论一出,立即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一时间堂中议论纷纷,许多勋贵、僧道都在趁机说话。

且说,事到如今,因为几位计划外的大臣的额外发挥,这场《白蛇传》的剧情发展早已经超出了预计,但赵玖也好,沉默了许久的几位宰执也罢,却都没有什么太过于出位的言论与表达,反而有些喟叹之色……原因很简单,很多事情,他们已经在之前半月间,反复讨论好多次了。

今日这些言论,激烈的也好、持重的也罢、大义凛然也行、无耻至极也成,并没有超天子和宰执们之前的详细讨论!

而且荒唐的一件事情在于,他们非常清楚,无论是‘利出一孔’,还是‘实践为准’,又或者是法河的那套高利贷是‘贫富相济’的无耻理论,居然全都出现在他们的讨论之中……换言之,即便是最高层,也都有分歧,而且每一个理论,都貌似是对的,最起码在一定范围内是对的!

真的是对的。

当时天子和宰执们讨论这件事情的逻辑是这样的:

国家第一要务,讨论来讨论去就是充裕财政;

而充裕财政就要开辟新财路;

开辟新财路就只能从有产者这里取利;

而要从有产者这里取利,就不该强取豪夺,更不能自己执法犯法,那是真的毁弃根本,而是应该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夺取有产者最大、最快捷,却也最无耻的经济收入手段,以利出一孔的基本理念,纳为国政,让国家来赚这个钱;

这个生意,或者说聚敛手段,只能是高利贷,那么想要快速、大量拓宽财政,就应该是让国家来取代这些有产者占据高利贷市场。

而当时说到这个地步,赵玖和几位宰执立即就意识到了……自古以来就是那些套路,人王安石想的比他们早好几十年。

于是,讨论立即又演变成了对《青苗法》的讨论。

但是,还是那句话,《青苗法》作为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一部分人,也就是赵官家一开始的时候了,还有张浚,跟眼前的陈康伯一样,坚持认为,《青苗法》的失败是触及到了有产者的核心利益,引来了有产者和旧党的联盟,所以失败是纯粹政治上的失败。

眼下未必不能施行。

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个老成的务实官员都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吕好问、赵鼎、刘汲、李光,甚至包括如今职责在军事多些却又有着丰富地方执政经验的陈规,都坚决而明确的表达了态度,那就是《青苗法》的失败,跟法规本身是有直接关系。

《青苗法》本身就是不行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

道理越辩越明,在争论了许多次,做了许多笔记后,此时的赵玖早已经想明白了关键所在,并且渐渐改变了态度,然后与几位宰执在大略上达成了共识,或者大家说相互说服了对方——问题其实在于官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