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3/3页)

纠纷的性质,一开始只是普通恋爱,涉及的三个人,分别叫周允宽、古昌华、祝晓蓉。周允宽和祝晓蓉是中学同学,高中二年级的时候,两人已经建立了恋爱关系。当时,中学是不准谈恋爱的,一旦发现,立即处分。周允宽在学校的表现原本不好,属于那种惹事生非的主儿,学校发现他恋爱后,将他开除了。那个时代,社会的待业青年非常之多,高中毕业就等于失业,何况周允宽这种被学校开除的人?他没有工作,只好在社会游荡,后来跟着别人跑生意,从县城跑到省城,常常还跑到外地。祝晓蓉高中毕业后,在当地一家商场找到了工作。

有一次,古昌华到商场买东西,见到了祝晓蓉,便主动进攻。那时候的人单纯,因为和周允宽在恋爱,祝晓蓉不肯接受古昌华,只肯和他做普通朋友。有一次,古昌华请人吃饭,将祝晓蓉也叫了。平常,祝晓蓉可以喝几杯酒的,那天不知怎么回事,喝了两杯,觉得天旋地转,不一会儿醉倒了。古昌华向客人送她回家,结果将她带回了自己的家,并且在她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轻易取走了她的初夜。

因为周允宽不在身边,又和古昌华有了第一次,祝晓蓉的情感开始出现偏移。周允宽偶尔回来,找她,她便刻意回避。周允宽找她闹了多次,没有效果,跟踪她,才知道她和古昌华好了。周允宽自然咽不下这口气,叫了几个把兄弟,把古昌华狠狠地揍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