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幕 群龙的盛宴(第6/14页)

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这些大厦建于芝加哥最奢华的大都会时代,20世纪50年代。天长日久,石灰岩表面已经剥落,透着破落贵族的萧索。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细长的街道上透着一丝凉意。道路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这里曾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0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挎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但它已经没落了,如今的年轻人约会是去电影院或者下城区的购物中心。歌剧院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

但今天它重又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依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服或者小夜礼服的男人下车,一水儿白色的刺绣衬衣,大都会范儿的分头上抹着厚厚的头油,光可鉴人,而随后从车里探出的手戴着白色的丝绒长手套,银色的腕表戴在手套外,男人握住那只手,轻盈地拉出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细长的鞋跟踩在地面上,小腿绷出优美的弧线,下水道口溢出白色的蒸汽,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0年流金时代的芝加哥。

这一天的市政歌剧院门前,时光好像倒流了60年。

黑色林肯轿车缓缓停在歌剧院门前,它的老派和气势吸引了侍者的目光,他疾步跑下台阶。车窗缓缓降下,一只年轻、修长、筋节分明的手递出一张暗红色的请柬。

“Ricardo M. Lu先生!”侍者高声念起这个陌生的名字,好像是迎接一位众所周知的伯爵。

司机下车,腰挺得笔直,一身黑衣上钉着镀金纽扣。他恭恭敬敬地拉开了后座的门,淡金色头发的年轻人钻了出来,冷冷地扫视着来往宾客。他挺拔的身形在风里有如一杆插入地面的长枪。他戴上了黑色墨镜,遮住俊朗的面孔,捋起条纹衬衣的袖口看了一眼那块精致的IWC腕表。

“请,Lu先生,拍卖会就要开始了。”侍者向这位年轻贵客躬身。

贵客冷冷地摆手,转身走到后面一辆银色的加长宾利旁,微微躬身拉开了车门,“请,Lu先生。”

如此的高调震惊了来往所有宾客,敢情这位气势夺人的年轻人……还是个开车门的!

这一次首先出现于众人视线中的是一支粗壮的Cohiba雪茄,然后是昂贵的阿玛尼订制正装,然后是雪白的蕾丝领巾,然后是锃亮的Ferragamo皮鞋。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此刻那位贵宾终于全部现身。他努力吸气挺起胸膛,睥睨群雄,肩膀上搭着棕色的Burberry风衣,深深地吸了一口雪茄……

然后剧烈地咳嗽起来……金发年轻人赶快上去帮着贵宾拍背……周围一片含义不明的嗤笑。

“妈的!”路明非心里骂娘。这身行头没弱点了呀,他们笑什么?不就是抽雪茄呛着了么?可是他刚才模仿小马哥……的亮相,不是很有派头么?

“他们是笑你把一些流行的大牌全部穿在身上,穿衣品味太杂。不用理,这就是你的定位。”耳边响起昂热低沉的声音。紧张的路明非几乎忘记了耳朵里的无线耳塞。

“这什么渣定位……”微型麦克风藏在路明非的下颌边。

“看到什么都不要流露出惊讶的表情,跟着走就好了。”昂热不知道躲在什么角落里。

路明非跟着侍者穿过光线昏暗的通道,空气里香水味若即若离地浮游,闪光的是摩登女郎们赤裸肩头上敷的银粉。路明非被这豪奢而虚幻的环境弄得有点晕头转向,这时前方亮了起来。

他忽然就暴露在开阔空间中,仿佛四面八方都有金色的光照来。

歌剧院全景呈现在他眼前,浮华之气扑面。环绕的通天立柱就像是雅典卫城的巴特农神庙废墟,但被漆成华丽的暗红色。穹庐状的天顶上,一盏接一盏的巨型水晶吊灯把所有的阴影都驱散,被灯光映成金色的穹顶和四壁上绘制着诸神黄昏的战争,绿色曼陀罗花纹的羊毛地毯,红色绒面座椅上以黄铜铭牌标记着座位号,舞台上悬挂猩红色大幕,似乎拉开幕布就会上演古希腊什么悲剧大师的作品。

他觉得眼睛不够用了,不知该看向哪里,在无边的人群里,他觉得自己丢了。

他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却没找到昂热。周围宾客们纷纷落座,彼此间似乎都认识,简单地寒暄。歌剧院并不很大,但几百个位置座无虚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