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第4/8页)

很长一段时间,女奴不相信这种说法。“哪像啊,他莫得那傻,那么子干,”她说,“他要见到他们,他没那脑筋晓得拿铁铲揍。”她这样唠叨了一年多。然后有一天她出现在少爷的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包随身物品,十年前她离开这幢房子,以后没再进过门。她走进屋里说:“我这来了。您筐里柴火够来晚饭煮不?”

“现在你自由了,”主人的儿子对她说。

“自由?”她说。她愣住了,带着鄙夷不屑的沉思神情。“自由?自由又啷个,还不是格尔老爷给杀了,波普给成了个大笨蛋,上帝也不没法叫他那笨。自由?甭对我说啥么子自由。”

那是第三个幻影。同这个幻影一起,那孩子(那时他不比一个幻影强多少,而今坐在渐次暗淡的窗边的正是他)老在谈论着幽灵。他们从未感到过疲倦:孩子全神贯注,眼睛睁得大大的,又害怕又喜欢;年老的女黑奴则带着沉思的神情,流露出粗犷的悲哀和自豪。但是,这在孩子听来却又惊又喜。他毫不感到恐惧,当他得知他祖父杀死了“成百上千”的人,听说黑人波普临死时还打算结果一个人的性命,他被告知的所有这些他都相信。他不感到恐惧,因为他们不过是幽灵而已,从未有人亲眼见过,他们是些英勇、单纯而又热情的幻影;而他所了解和害怕的父亲却是一个永远不死的幽灵。“所以,难怪我跳过了一代人,”他想,“难怪我没有父亲,在我出世以前的二十年的一天晚上我就死了。我只有回到杰弗生镇去才会得救,在那儿我的生命还未开始就已终结。”

在神学院的时候,他去那儿还不久,就常常考虑该如何告诉他们,那些长者,教会里那些高贵显要的中坚人士,他甘愿献身的教会的命运就寄托在他们身上。他该怎样去对他们说:“听吧。上帝准会召我去杰弗生镇,因为我还未诞生就在那儿死去,二十年前的一天夜里在杰弗生镇的一条街上,我从一匹嘚嘚奔驰的马的背上中弹而坠下马鞍。”最初他认为能够这样说,相信他们会理解。他上神学院,以去杰弗生镇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把去那儿当作自己的目标。可是他信奉的比这更多,他信奉教会,相信由教会派生和引起的一切事物。他怡然自得地相信,假若世间确有庇护所存在,那就是教会;要是真理能够赤裸裸地行走而不感到羞耻或恐惧,那只能是在神学院内。那时他相信他听见了仿佛向他发出的召唤,仿佛他能看清自己的未来,自己的一生,完完整整,神圣不可侵犯,像一只典雅的玲珑剔透的花瓶;在那里他的精神可以获得新生,可以免受现实生活的狂风侵袭,临死时能安详宁静,只听见被围堵的风在远处吹,几乎不会带来一丝污泥浊土。这就是神学院这个词的含义:一个在墙垣之内静谧安全的地方,为衣食发愁的困苦心灵能够在这儿重新获得宁静,能够毫不恐惧或惊慌地关注自己的本来状态。

“可是天地间除了真理之外还有更多的东西,”他想,静静地琢磨着,似在潜心探询又好像漫不经心,一本正经又像充满嘲弄。他坐在暮色渐浓的窗边,那缠着白绷带的头显得更大,更加阴森。他想:“的确有更多的东西。”人类显然被赋予了足够的心智,在危难之际能够构想出种种幻影和声音来使自己回避真理。他至少有一桩事不必懊悔:他没把本来打算说的话告诉神学院的长者。在神学院里住了不出一年,他就变得明白懂事多了。而且知道的东西愈多愈加失望;好在长了见识有了醒悟,他不仅没有丧失得到的东西,反而逃避了一些麻烦。而他的所得还为他的爱情的面貌和形态增添了色彩。

她是神学院里一位牧师兼教员的女儿。她同他一样是独生子女。他一见钟情地相信她长得很美,因为见面之前他早听人谈起过她;等真的见到她时却全然没看清她的模样,因为他自己早在心里描绘好了她的面目。他认为她一直住在神学院里,哪有不美丽姣好的道理。整整三年他没有看见她的真容实貌。那时候,他们通过一株空心树传书递信已有两年。要说真把这当回事的话,他相信这主意出于他俩相互的需要,不论最初是谁想到、是谁先说出来。可是事实上,交换纸条的主意既不出自她,也不是他的发明,而是他从一本书上学来的。但是他全然没看清她的面貌,没看见那张椭圆的急剧向下尖削的小脸,脸上带着饥渴的情欲(她比他大两三岁,他却不知道,以后也永远不曾明白)。整整三年他没看出她那双眼睛在注视他,几乎带着贪婪的竭力想捞一把的神情,像红了眼的赌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