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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马恩的恋爱故事,只要完整地写下来,即便不添油加醋,也算得上一篇精彩的小说。她给我讲了她和马恩认识的经过,在我的追问下,她又简单地谈了谈她在认识马恩之前的生活。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她以前曾是一个乡村小学的民办教师。在前年的暑假,她的一个在外面打工的女同学回到了村里,向她讲起了在外面看到的大千世界。杨红现在还记得那个同学向她展示脖子上的银项链的情景。“胡说什么呀,这可不是拴狗的,这就是莫泊桑小说里写的项链。”她的同学对她说。在乡村宁静的月光下,那串项链闪闪发光,就像串在一起的萤火虫。那个女同学又让她看了手指上戴的戒指,“你在电影里肯定看过这宝贝,只是你没有留意罢了,我要不告诉你,你还以为这是纳鞋底用的顶针呢,这叫戒指。”她问同学,这东西值多少钱,同学对她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把你卖了,也不值这么多钱。”这位同学劝她跟她一起出去干,“当民办教师有什么意思,你没听大人们常说,‘地有三亩,不当猴头’?”在同学的劝说下,她骗过母亲出来了。同学将她安排到了一家饭店当服务员,业余时间教她跳舞。半年之后,穿衣打扮、举手投足已经成了一个城市姑娘的杨红跟着她的同学从成都来到重庆,在一个名叫“小康之家”的歌厅当上了陪舞女郎,并且糊里糊涂地把保留了好多年的贞操送了出去。她就是在“小康之家”遇到了马恩的。那段时间,马恩经常来跳舞,在一群女孩当中,马恩和她跳得最多。后来发生一件事,这件事之后,马恩的每句话对她来说就都是圣旨了。

一个火锅连锁店的老总看上了她,每次来都点名让她陪舞、陪酒。后来,这位老总说,光陪舞陪酒,玩起来不过瘾,还是再加上陪睡吧。可她嫌他口臭,拒绝和他上床。老总火了,找到舞厅的老板,说:“我连洋货都玩了,我就不信会在国货面前碰钉子。”老板来找她做说服工作,并动员其他小姐也来做她的工作。她现在还记得和她最要好的一位小姐说的话:“我和他睡过了,他大方得很,你只要把他打发舒服了,他万儿八千都敢给你,还不用交税。放着这样的美事不干,那不是个傻×吗?”火锅店老总显然把舞厅老板买通了,老板一使眼色,小姐们就一哄而上,把她往门外推。那个老总的奥迪车就停在门外。杨红说,她用脚使劲地勾着车盘,说什么也不进去。有一个小姐先进了车里,把她往里面拉,但并不舍得使劲。那位小姐说:“我拉不动了,我的胳膊都快使断了,算了吧,还是我替她去吧。”按说有人替她去就行了,可那个老总却犯了牛脾气,说别的以后再说,今天晚上好歹就是这个了,“我就不信这个邪,老子就爱吃强扭的瓜。”

“那个老总还蹬了我一脚。”杨红说。她说,马恩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马恩是常客,他一来,舞厅的老板就迎了上去。马恩问那边在干什么,老板说,有一个贱货不听话,正找人调教呢。正要上楼的马恩又拐了回来,来到了车边。他上去就抓住了火锅店老总的衣领。老总起初还挺凶,可马恩只说了一句话,那家伙就放软蛋了。马恩说:“你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老婆,是你的姑奶奶。”在那个圈子里,老婆的意思就是情人。马恩说着就把刀掏了出来,架到了他的脖子上。刚才还牛皮哄哄的老总一下子跪了下来,请马恩高抬贵手。马恩皱着鼻子,显得很不耐烦,让他滚了。杨红说,那个时候,她和马恩还没有睡过觉,还算不上是情人。她告诉我,那个火锅店老总后来找了一帮人,把马恩打了个半死,还扬言要剔他的脚筋。她照顾了马恩一段时间,再后来,她和马恩就真的成了情人。

杨红讲的这段故事,没有记入预审档案。记入预审档案的是另外一部分材料。我用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搞明白在这个虽然有点落套(它多么像一些老影片中的情节)却不乏感人之处的故事和档案中所记录的事实之间,究竟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杨红的眼中,马恩显然就像一个绿林英雄,可就是这个绿林好汉,却出于做生意的需要,多次用她设美人计,来逼对手就范。预审档案较为详细地记录了这方面的事例。在我和马恩的交谈中,我能够感到马恩是深爱着杨红的。作为“四九”大案的主犯,他非常明白自己是活不了的(在这方面,他和杨红的天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他完全没有必要再装腔作势。事实上,他向我讲述他利用杨红搞美人计的时候,表情不乏痛苦,这或许可以视为他和杨红之间存在着爱情的有力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