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座简的城池(第3/9页)

“我觉得,”莉比姑妈好心地说道,“以后你应该把作文打出来。打印出来的文字,看上去更真实些。”

第二天,贝丝改变了想法,她决定打电话给老师,对她撒谎。“格隆逊夫人,”她说,“我向你保证,简写的全部都是真的。她唯一没有提到的是她父亲已经死了。我认为基于她的情况,有所隐瞒也实属无奈。”

格隆逊夫人听后于心不忍,遂将简的成绩改成了B+。

6

简十五岁的时候,失去了童贞。她发觉这事儿实在太不值一提了。最让她失望的是她竟然没有流血。没流血的话,身为处女还有什么意义呢?

那次完事后,他的CD播放器里放着《别再想了,没事的》这首歌。简觉得歌词不知所云,却有种淡淡的慰藉力量。和声部分快要结束时,简认定自己并未失去童贞。她会等待机会,在第二次时“来真的”。

7

简十六岁的时候,她再一次失去童贞,这回是和一个名叫伊恩的男孩。

他们完事后,她对他说:“小时候,我有个想象中的朋友名叫伊恩。”

“嗯,挺好。”伊恩说。

“我还曾经假装他是我的双胞胎哥哥。”

“那可真怪。”伊恩说。

因为简一直特别喜欢伊恩这个名字,她忍不住怀疑自己和他在一起是不是就因为他叫伊恩。

第二次跟头一次相比并没有太大不同,于是简决定这就是她最后一次失去童贞。

关于这第二次“初夜”,简只告诉了莉比姑妈一人,姑妈知道她所有的秘密。(她觉得和这位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姑妈讨论事情比较轻松。)简告诉姑妈,她担心像自己这样二度失去童贞,是不道德的事。莉比姑妈抚摸着简的头发,告诉她不要担心。“亲爱的,”莉比姑妈说,“有些时候,就是需要尝试两次才能把一件事做好。”

8

简十八岁的时候,她去了东部一所很好的大学。

大学第一年,简过着跟其他女孩一样的生活。她或多或少地上着课,或多或少地增重了十五磅;她加入俱乐部,出现在与大家的合照上;她买书,甚至还读了一些。

大学第二年,她开始昏睡不醒。一开始没人注意到,简自己更是没放在心上。但三个月过去了,她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睡掉了大部分时间。

室友们很担心她,怀疑她是不是得了腺热病[13]。简倒还希望自己真得了腺热病,这样她好歹有个理由。可事实是,简只是想睡觉。

简也不想就这样把所有的课都睡过去。她会把闹钟设在上课前十五分钟,然而每次响了以后她又会直接按下继续睡的按钮,一睡就睡到开始上课后十五分钟。这时候,她便会放弃抵抗,干脆关掉闹钟,直到下一节课开始,而她也同样不会去上。

开学第一天,一位有些无趣的系主任给他们作过一场演讲,谈的是每一堂课的花费。假设你一学期修四门课,每一节一小时的课的平均花费就是四百美元。这个数字让简有点内疚,却又不无窃喜——大学的课算是她睡过的最值钱的觉了。

9

简二十岁的时候,她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参加U大学文学杂志的年度短篇小说比赛。一等奖的奖品是一支顶端有面小钟的钢笔和一台寝室用的小电冰箱;二等奖的奖品是一块烫衣板;三等奖的奖品是一块芝士;优胜奖则是每人发一块小一点的芝士。当时,在该文学杂志(名为“Sic”)的办公室里围绕是否只给一等奖发一支带钟钢笔有过一场激烈讨论(“这是最有文学味道的奖品,”杂志的娱乐部联合主席说,“而且是最典雅的!”)。于是他们打算将寝室用的小电冰箱颁给二等奖选手。然而,字体部主管认为,寝室用的小电冰箱毕竟是最贵的奖品,所以还是应该留给一等奖选手。最终,字体部主管与娱乐部的联合主席不得不通过拇指大战[14]和瞪眼比赛一决胜负,事情这样才定了下来。整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正好是他们确定本次短篇小说比赛获奖选手所用时间的四倍。

简没有得奖,甚至连优胜奖都没份。她的小说也确实不怎么样。是那种最不值一文的作品,不加掩饰地描述了贝丝姑妈与莉比姑妈之间的关系,风格上模仿的是雷蒙德・卡佛。出于唯有她本人知晓的原因,简把这篇小说寄给了贝丝姑妈。一周后,她收到了姑妈写来的八页纸的回信。信里写的主要是对她作品中语法错误的纠正。考虑到自己的小说只有十一页长,简觉得贝丝姑妈的回复未免有点详尽过头了。信的开头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