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致命的习惯,这就尴尬了(第2/3页)

菠萝炒鸡,回锅肉,麻婆豆腐,洋葱木耳炒腊肠,都是苏泽林最喜欢吃的。

虽说混子贪新鲜,但也有几个菜是他永远吃不腻的,那就是苏妈经常做的家常菜。

虽然过了打饭高峰期,不过食堂里的人依然不少。

不少单身狗都注意到了两人。

没办法,这对俊男美女太容易成为焦点了,而且还穿着情侣装。

这么漂亮的妹纸,居然还主动给自己男朋友打饭。

那小子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

有一个这样的女朋友真好!

他们都羡慕地暗中想道。

然而当事人却一点都不高兴,反而还吐槽道:“啧,还以为请我吃大餐呢,原来就来食堂!”

“我又不是你这样的土豪,花钱得省着点,别嫌弃了,好歹也是心意嘛!”

秦诗晴心情很好,笑靥如花。

看来这顿晚饭不吃是不行了。

苏泽林也不多哔哔,端起饭盒就大快朵颐起来。

其实浙大食堂的厨师还是挺不错的,这家常小菜炒得倒也算是有点火候。

混子吃得很快,不多会就将一份饭给风卷残云般地清理了个干干净净。

秦诗晴给他打了四两饭,还有四个荤菜和两个素菜,不过苏泽林的胃口实在太好。

“饱了!”

苏泽林将碗一放,打了个饱嗝。

刚才吐槽归吐槽,其实还是吃得挺心满意足的。

这时秦诗晴突然间注意到了什么,伸手到他脸颊上,拈下一颗饭粒,还放到他面前。

少女打趣道:“吃那么急干嘛,看看,你带米煲了呢,真浪费!”

带米煲,就是吃饭时脸上沾饭粒的一个通俗说法。

看着那根葱花般的玉指上的饭粒,苏泽林突然鬼使神差地伸出舌头舔了下,把饭粒吃回嘴里。

然后下一刻,两人都像触电般浑身一震。

小时候,苏泽林脸上沾饭粒的时候,秦诗晴就经常帮他拈下来,混子有时候就会俏皮地用这种方式吃掉。

而且,他的这个坏习惯,一直持续到了前世和秦诗晴成为情侣之后。

两人吃饭之时,青梅竹马就经常这么做,所以他刚才看到那根玉指,脑袋一下子就发热了。

征了三秒钟之后,秦诗晴的手才飞快地缩了回去,少女俏脸微现红晕。

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但那时毕竟还是小时候,而且在家里,而非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

附近目睹这一幕的单身狗更是郁闷,手中的鸡腿突然间就不香了。

你们特喵的穿情侣装也就算了,能不能别这么肉麻地秀恩爱呀,有考虑过其他人的感受吗?

气氛有点异样,混子很尴尬。

麻痹的,我这是在干嘛呀?

习惯是种很可怕的东西,总会让你违背理智做出些莫名其妙的事。

两人都不说话了,秦诗晴垂首吃着饭,小口慢咽的,心中也不知在想着什么。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这才打破了沉默。

“嗨,诗晴,秦兄,我们还真有缘份,好巧呀,这都能碰上!”

在浙大认识苏泽林的人不多,也就秦诗晴还有她的几个室友了。

萧月等人都吃过晚饭了,而且真真在食堂偶遇的话,见到这一幕,也会知趣地不会过来打扰。

不过除了几个女生之外,倒还有一个“熟人”。

系学生会副会长谢天宇。

说起来确实有点巧,浙大校园面积不菲,食堂也有好几个,苏泽林这第二次过来,居然又碰上了。

谢天宇得意洋洋的,他觉得刚才自己引用了一个好名词——缘份!

女生们都很吃这一套。

美中不足的是,这位大一的小学妹入校那么久了,还是头一遭在食堂巧遇,身边还跟着个哥哥。

要是秦泽林不在就好了,我就可以坐他这个位子,和学妹说说话儿。

“哟,是谢兄呀,还真的挺巧!”

苏泽林也有点小意外。

前世和这个低段位渣男没啥瓜葛,不过这辈子却是卯上了呀。

“谢副会长,你好呀!”

秦诗晴也随意打了个招呼,好歹是曾经负重前行,做牛做马为自己和苏泽林搬过行李的人。

“嗨,什么副会长呀,诗晴学妹,叫我学长或者天宇都行!”

谢天宇还是厚脸皮,就硬套近乎。

“好的,谢副会长。”

秦诗晴微微一笑。

谢天宇:“……”

两人坐的是一张靠窗的双人桌,就两个座位。

谢天宇手中捧着一碗饭,只能干瞪眼。

就这么站在旁边也太尴尬了,谢天宇只能无奈地随便搭讪几句就走。

在离开之前,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又笑着对两人道:“你们兄妹俩感情可真好,连羽绒服都买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