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4/6页)

鸟鸟直哭。鸟鸟妈在一旁说:“哎呀大兄弟,这些畜类真不是人哪!那个胖子,就是那个带头动刀的畜类,见大伙儿都睡了,半夜里摸进来,当着我的面就来摸鸟鸟,要不是鸟鸟牙咬脚蹬,这会儿也就完了……”

红鼻子气得昂昂大叫。他让人搀上鸟鸟三人往外跑,自己说:“这便宜了那个胖狗,有血性的跟我去收拾他!”说着抓起摊子上的几把刀,有两个人跟着他呼呼往前赶。本来他们救了人跑走一点事也没有,可是红鼻子气不过,追上去找那个胖子——结果正好赶上胖子他们往回走,两方就在巷子里干起来。结局是胖子被红鼻子挑死,一个戴红袖章的来砍红鼻子,被旁边一伙人一刀捅在了肝部。

一下死了两个人。红鼻子那一伙中也有人受伤,给逮住了四个……

庄周他们正和救回来的几个人在那儿等,有个满脸沾血的流浪汉跑回来,老远就喊:

“快跑快跑,了不得了,出了人命……”

他们四散奔逃了……

事情过了很久才知道:商场和“联防办”的人把他们诬成一个杀人团伙,还把红鼻子等看成了起事的草莽。他们从拷问中得知:这一伙人里有一位有文化的“奇特人物”,名叫庄周。于是他们立刻认定:庄周才是要犯里的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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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在大风里抖动,灌木鸣响,枝条碰撞出咔嚓嚓的声音,像是决斗的刀剑。庄周躺在那儿想:也许当初就不该收留鸟鸟。“谁说女人不是祸水?”他这样自语,要站起来赶路了。

重新把那个破锡壶挂在脖子上。

他扳着手指算着逃离的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城里那一伙要抓他们,而且正在兴头上,连那些普通市民也知道最近出了一帮杀人狂。满城讹传越来越大,大得没了谱儿,说有一帮杀人团伙,在城里捣毁了一座商场,一口气杀了不知多少人,简直是血流成河,如今携带枪支弹药满地逃窜等等。

他站起来。大风吹着他的脏发和衣衫。我往哪里走呢?他看着茫茫四野,又看看太阳。

阳光刺坏了他的眼睛,他赶紧闭上。

他蹽开步子,顺着一条长满灌木的沟渠一直往前。他这时突然想起了一个挚友,想起了一片荒野:那儿有个小窝,那儿可以让他喘息一下——那个挚友拥有整整一片园子啊!他想着想着高兴起来,高高吆喝一声:

“走啊!”

他一路盘算:多久未见过这位老伙计了?在逃亡之路上想想朋友可真是一桩乐事!我如今真的无处可去了,孤零零一个人,那些打工的流浪伙伴四散奔逃。这个时节,所有的流浪汉全都被盯上了,也许我在哪一天夜晚就会被人逮住,也许这一辈子都要奔跑在逃窜之路上,一辈子串百家门,吃百家饭,躺在野地里过夜。不错,我喜欢这种流浪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可我不愿在追捕中逃亡……

我的兄弟,我的挚友,你相信我是一个手上沾血、心怀诡计、指挥了一场大凶杀案的人吗?我连一只小鸟都不忍杀死,真的,我的兄弟。事情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到那时候你就会明白。现在无论是你还是其他的朋友,或许真的会怀疑我混在那一群人里做了什么……因为我知道,从根上讲,人们对流浪汉是不信任的。他们真的把这些进城的人、把在茫茫野地上自由奔走的人看成形迹可疑的家伙……我现在要告诉人们的是,他们只是一些渴念自由、一心寻找自己好日月的人。是的,他们个个怀中揣了个不错的明天,他们眼里的好日月该是另一副样子,如果大地上没有,他们就会找个不停,一直找到天边……有人觉得他们是一些白吃饭的人,所以就看不起他们。这就是流浪汉最后要遭人唾弃和白眼的原因了。

可是啊,他们一边找自己的好日月,一边苦干。他们做工,做城里人不愿做的最脏最累的活儿,他们不知为人做了多少好事;他们收留无家可归的人,互相照料。他们有时候在野地里搭个窝棚,有时候连窝棚都不要,就在渠底茅草里宿上一夜。这一伙人哪,从不做什么坏事,也没给城里人添什么大麻烦。不错,他们有时候实在太饿了就不得不伸手讨要,可这是穷帮穷的事情,是大伙儿一块儿接长补短、照顾苦命人的事情。自古以来,中国外国、野地城里,哪里没有这样的事儿?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儿嘛。

我的好伙计,今儿个我要脖子上挂个破锡壶去找你了。我的朋友!我的兄长!我们曾在一起待过了那么久,曾经大摆文明阵,争论过那么多问题,我们可算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可是你身边的那些人,他们(至少有几个)对我并不理解,当然也不喜欢。他们不像你和阳子一样接受我。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念叨你,包括所有的城里朋友。我跟你说过,我有我的朋友,我跟他们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常常是一口气说上一个通宵……我是朋友当中第一个抛家舍业走出来的人。我说过,我不是模仿那个去塔希提岛上闹玄的画家高更,不是;我厌弃原来的自己,我是一个受够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