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郑小七(第2/2页)

饼子很硬,甚至为了节省手头有限那一点粮食的原因,在制作这玩意的一个过程中,还加入了好些从城外满是淤泥的麦地里,所收割回来的青麦。

总之这么一折腾,让人吃在了嗓子里后,很是有些拉嗓子。

但是在吃着这一种难吃饼子的时候,郑小七在感觉上却是相当的满足。

一方面,月初那一场大雨,注定了今年北地的庄稼大都要绝收了,不知道到了冬天里整个北地要饿死多少了。

再加上了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

只要能有的一口吃的不饿死,对在北地生存的苦哈哈们来说,已经是一个天大的好事了,哪里还能讲究一个好吃不好吃。

另一方面,别看郑小七叫着这一个名字,上面可是有着6个哥哥姐姐。

但是没一个能长成人,早早地就是夭折了。

甚至自从十七岁那年,家中唯一的老母病死后,就开始当兵的郑小七,已经能算是一个老光棍了。

原本以为这一辈子,注定要光混到死的他。

自从加入了玄戈营之后,如今有了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的一些盼头了。

那是城中的一个被唤作张寡妇的妇人,男人在女真人当初攻进了海阳城的时候,被狂奔的战马撞倒后直接踩死了。

实话说!那妇人粗手大脚、一脸的麻子,实在说不上如何好看,还带着一儿一女两个不满十岁的拖油瓶了。

只是对于郑小七来说,能娶上一个媳妇就好,哪里还能有着那么多的说法。

甚至一想到了,今后可以过上媳妇孩子热炕头的日子,郑小七心中就是忍不住很是热乎了起来。

寻思着在玄戈营好好看,等存上三四个月了自家胡宣赞的饷银之后,就娶了那寡妇过门。

仅仅是这样一点,他就愿意对着大宋和胡宣赞,献上自己的忠诚。

唯一让他有些诟病的就是,玄戈营的规矩太多了一些。

以往在大辽国当兵的时候,平日间他们喝水,只要井里没被人扔下了人和牲口的尸首,直接打上一同上来就直接喝了。

又或者是直接趴在河边,像是大牲口一般喝上了一气就行。

而在玄戈营中,那阿璃医官可是郑重交代大家,为了那啥必须保持卫生,若非紧急情况之下必须将水烧开了才行。

如有违反,第一次打五军棍、第二次打十军棍,第三次直接开革出玄戈营。

那军棍郑小七可是见得其他辽兵降兵挨过,铁打的汉子挨了五军棍后,在他们出发的时候都躺在床上哼哼了。

这样的一个古怪军纪,着实让也算是老兵油子的郑小七,很是有些不习惯了。

更不想自己,去尝尝那军棍的味道。

不过除了这些以外,对于玄戈营和大宋,郑小七感到相当满意;然而他很快就知道,大宋的好处不止这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