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百媚(第2/4页)

梁祺的心脏受到重重一击。

他自然四下找人问了。

得到的答案是,那人是朝夕。

并不意外的答案。

传闻中的人间绝色,确实名副其实。

他也从梁昭昭的口中得知,朝夕在他们科室上班,专业态度和技术水平堪称一流。这样的女人,不管是外貌、身材、家境还是学历,不逊色于任何人。

听到这些人嫉妒愤懑的声音。

梁祺冷笑道:“她是UCL毕业的,学医,和我三哥在同一个科室工作。”

众人瞬间噤声。

大家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最后刻意又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然后,有人主动向朝夕示好。

这个圈子本身就是这样,充斥着浮华和浮躁。上一秒还对你露出友善笑意的人,下一秒就能顶着那张笑脸往你的胸口插一刀。

但似乎。

不管到了哪里都是如此。

世界上本来就没什么真心,真心从来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离朝夕最近的女人凑了过来,声音细小,带了几分拘谨,“你好。”

朝夕:“你好。”

“我叫陈可怡。”她自我介绍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你好漂亮。”

朝夕抬眸看了她一眼,“你也很漂亮。”

陈可怡莫名地涨红了脸,她捡了一杯酒,“喝吗?”

“谢谢,我不喝酒。”

“这个是果酒,没什么度数的。”

朝夕仍摇头,“抱歉,我不喝酒的。”

陈可怡歪了歪头:“为什么呀,你酒精过敏吗?”

“不是,我酒量不好。”朝夕曾经并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某次和钟念喝酒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酒量不好,而是根本没有酒量。

不是一杯倒,是两口醉。

而且醉了之后,会耍酒疯说胡话,也是在那个时候,钟念知道了陆程安的存在,知道了朝夕和陆程安之间的婚约,以及喝醉之后的朝夕,卸下盔甲,抱着酒瓶,双眼红彤彤的,跟个得不到糖的小孩似的,“我讨厌他,钟念,我真的好讨厌他……”可隔了一会儿,又小声反驳自己,“比起讨厌,更多的是喜欢。”

朝夕在清醒之后忘得一干二净,钟念也没提及这事,只说她耍酒疯,叮嘱她千万别再外人面前喝酒,否则后果不可估量。

上次和江烟喝酒也是意外。

不过好在她只抿了几小口,意识到不对之后,马上就回房躺着了。

陈可怡听完,问边上的人:“我记得有人点了可乐,可乐呢?”

“这个吧?”那人随手一指。

陈可怡顺手拿了过来,递给朝夕:“那你喝这个吧。”

因为点的时间久了,包厢内的暖气又太足,里面的冰块已经融化,朝夕接过来,感受到杯壁的温度和她身体温度差不多。

她也没在意,低头喝了一口。

很甜。

不像是可乐。

正好这个时候陆程安谈完事了,转头过来,看到朝夕手里拿着杯东西,她拧着眉,“这个可乐味道好奇怪。”

陆程安闻了下。

“这是酒,”他神色不虞,语气很沉,“谁给你喝的?”

陈可怡不知所措:“我以为这个是可乐,我不知道那是酒。”

那酒看上去跟可乐似的,实则是四十度的烈酒。

朝夕的理智被酒精浸渍,连带着说话语速都放慢了不少,温吞道:“好了,我也没喝多少,只喝了一口。”

放在平时陆程安倒也不会这么生气,只是朝夕在生理期,喝酒太伤身体。

好在事情已经谈妥,陆程安拉着朝夕提早退场。

会所的停车场是室外停车场。

室外格外的冷。雪纷纷扬扬地下着,朝夕的步伐慢吞吞地,陆程安配合着她的步伐走着,走了没几步,她又不同了,停在原地。

陆程安转回身来:“怎么了,朝夕?”

朝夕仰着头。

头顶是一盏柔黄色的路灯,雪花在温柔的光线下飞舞,她毫无征兆地冒出一句话出来,“我的钱包被偷了。”

陆程安失笑:“就一口酒?”

“巴黎的治安一点儿都不好,我就一个转身的功夫,钱包和手机就被偷了。”朝夕收回视线,目光笔直地看着他,“我第一天去巴黎,连酒店的路都不记得,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下午的时候巴黎下起了暴雪,那天好冷,地上都是湿的,我还摔了一跤。”

她是真的喝醉了,都开始说起以前的事来。

“当时有个好心人来扶我,他还帮我找到酒店,到了酒店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朝夕双眼通红,说,“我说我有未婚夫了,他在国内等我,等我回国,就结婚。”

陆程安脸上的笑意尽敛。

沉默了几秒,她哽咽着说:“可是我的未婚夫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

“他没有不要你。”陆程安垂下眼,往前走了一步,双手扶着她的脸,让她仰着头看他,他眼里也是血丝遍布,嗓音低哑,一字一句道,“陆程安从来都没有不要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