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鸾凤和 第二十一章 雨前花间蕊(第6/6页)

打掉孩子,做这样有违天和的事情,孙清扬肯定自己下不了手,但要不打掉孩子,福果与人有私之事,早晚会被发现,只怕她的性命都保不住,何论其他?如果福果肯说出那男人,或者可以想办法,保全她们母子。

就算那人已经有了妻室,多娶个小妾,也不是什么大事。

福果一直不说,孙清扬肯定那男人已经婚嫁,要不然话已至此,说出来主子指了婚,岂不是皆大欢喜?

孙清扬觉得福果过虑了,虽然小妾进门,必须要大妇允准,但已经有了身孕,再不让进门,那大妇就会被扣上妒妇的名头,只此一点,就够男人休妻了。妒忌,是男人休妻的七种借口之一,也称七出之一。

她们打小所受的教育,就是“船多不碍港,车多不碍路”的古训,男人们妻妾成群再平常不过,不仅不能妒,贤淑的女子更应妻妾和美,彼此相安无事,和平共处。所以就算福果喜欢的人,是个怕老婆的,不敢休妻再娶,但眼下她有了身孕,也完全可以找到门上去,求公婆或者宗族里的老人做主,再不成,甚至可以威胁那大妇告到官府。

明朝对妒妇的处置很厉害,太祖时,有个姓刘的指挥死后,他的妻子对官府说,自己没有孩子,希望朝廷给些补助。

当时,太祖直接答复:你夫君身经百战方得升迁,直到身故都未纳妾,以致没有子嗣继承香火,如此妒妇悍妇,本该诛之,念你夫君的功劳,赐你天下讨饭为生。

为此,太祖还真下了明旨给那个女人漆碗、木杖,让她到各个功臣家门口乞讨,用这种羞辱的办法劝诫天下的妒妇。

为了疗妒,已故鄂国公常遇春的夫人差点儿被斩。

作为大明开国功臣之一的常遇春,沉毅果敢,长臂善射,每战必先,屡立战功,十分受明太祖朱元璋爱重,老大不小,却一直没有儿子。

因为惧怕夫人常遇春也没有纳妾,太祖为了不让他绝后,送他两个绝色小妾,因慑于夫人的泼悍,常遇春不敢与她们同房,偶有一日夸赞小妾指若春葱,纤白细长,上朝归家后,就收到娘子送来盛有小妾断臂的木盒。

太祖知道此事后,扬言要将常遇春的老婆杀了,大卸八块,煮肉熬汤,大开筵席,请大臣们前来享用,给常遇春也分得一块他夫人的肉。因为是用妒妇之肉熬成的肉羹,就命名为“疗妒羹”,让天下的妒妇以此为戒。

虽然经常遇春苦劝之后,太祖收回了成命,但此事传到民间,仍然成了鄂国公夫人因妒忌小妾,被太祖爷下令杀了煮成肉羹与臣分食。每每有女人妒忌时,就有男人以此说事。

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福果虽然胆怯,不敢说出那男人是谁,孙清扬却觉得不必担忧,开口为她宽心:“你这么维护他,无非是害怕他有妻子,怕她容不下你。但你这有了孩子,她若再不许你进门,就是妨碍子嗣,够得上七出之罪了,就是她想如此,那男人的父母宗亲,也不会容她如此跋扈,你只管说了就是。”

福果却拼命摇头,一个劲儿地哭,仍然是半个字也不说。

外头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眼看要下暴雨了。

看着桌上汝窑梅瓶里插着的娇艳芍药花,孙清扬想到另一个可能,她的心渐渐沉下去,却一直沉不到底,虚飘飘的,找不到岸。

飘得她手足无措,如同那雨,迟迟下不来,等得人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