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葫芦湾无名男尸(三)(第2/3页)

雁白鸣撑不住去睡了,度蓝桦自己抱着大海碗蹲在衙门口数星星,嘶溜溜吃着各色大料煮的毛豆等人。

才大半天不见,肖明成整个人就憔悴不少,眼底的红血丝多得触目惊心,不过瞧着神情倒挺亢奋。

见度蓝桦等在外面,他还愣了下,心里好像被什么轻轻戳了一戳

“有线索了?”度蓝桦嗖地跳起来,“大家辛苦了,厨房准备了宵夜,大锅炖的虎皮红烧肉、蘑菇烧大鹅,新蒸的炊饼管饱!”

原本不少衙役还觉得自己接下来几天都不会有胃口,但身体总是很诚实:一听什么红烧肉,肚子叫得跟雨后池塘里蹦出来的蛤/蟆似的,咕呱乱响。

“多谢夫人!”一群人一窝蜂散了,背影中都透出渴望。

她果然不是等自己!肖明成迅速恢复平静,慢吞吞爬下马背,看着度蓝桦手里那个巨大的碗后面皮抽了抽,幽幽道:“你胃口倒不错。”

不都帮着雁白鸣验尸了吗,竟然还吃得下?

“民以食为天嘛,”度蓝桦胡乱说了一嘴,“你去二堂吃还是回后头正房?验尸结果出来了,咱俩交流下各自所得。”

肖明成实在累惨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两只眼睛里蓄满泪水,酸涩难当,“正房吧。”

如果没人说话,他觉得自己随时能站着睡过去。

红烧肉炖的稀烂,肥肉的部分入口即化,香醇却不油腻,肖明成努力保持着基本仪态,速度飞快地吃了半个炊饼三块肉,又喝了半碗黄澄澄的小米粥,这才觉得胃里舒坦了。

度蓝桦在他对面剥毛豆,圆滚滚的绿色豆子不一会儿就堆了尖儿,“死者确实是溺水而亡,且目前看不出任何强迫的痕迹,可考虑到葫芦湾水的深浅变化,失足溺亡的可能性不高。现在看来,找到他双手抓痕的主人至关重要。”

问题关键就在于:死者为什么要下水?

肖明成从袖中掏出个布包放到桌上,“湖边草地里找到的。”

度蓝桦打开一看,是块镂空雕刻的圆形玉佩。她对玉器一窍不通,美术功底也不咋地,眯着眼端详半天也只辨认出上面刻的好像是桂花,“能找到主人吗?”

肖明成夹了一筷子清炒菠菜,丢过来一个不学无术的谴责眼神,“这是蟾宫折桂纹样,寓意高中,佩戴的大多是读书人。”

“读书人?”度蓝桦一怔,停下剥毛豆的手,“可跟死者发生争执的分明是个女子,难道……争风吃醋?”

女人,货郎,读书人……性别和身份跳跃太大了。

还有那什么蟾宫折桂,难道你不觉得图案忒抽象了点儿?谁能认出那一坨是蛤/蟆!

“还不能确定,”肖明成摇摇头,“不过这块玉佩的材质一般,雕琢手艺倒是不错,天亮之后可以派人去玉器铺子问问,或许能找到失主。”

度蓝桦见他把红烧肉和炒菠菜都吃光了,唯独土豆烧大鹅几乎一筷子没动,当即难以置信地望过去,“你这么大个人竟然挑食?”

肖明成漱口的动作顿了顿,若无其事道:“吃不下而已。”

其实真相是小时候他被大鹅咬过……

第二一大早,县城内外就贴满了寻人告示,考虑到不少百姓不识字,肖明成还特意派了人敲锣打鼓走街串巷的口述。李孟德和孙青山带人去各处布庄、饰品铺子询问,开始了漫长枯燥的走访。

平山县虽不算特别繁华,但县城内也有数万百姓,各类大小店铺不计其数,想想就叫人头皮发麻。十几个衙役光靠两条腿走,直觉腿儿都细了好几圈,说得口干舌燥,每天喝进去的水都能浇地了。

度蓝桦和阿德也上去帮忙,每日早出晚归,可一直等到到第四天,快进九月了,才由李孟德那队打开突破口。

“点心铺子和布庄接待的人太多,伙计们都记不得了,”李孟德道,“倒是那三支绢花,因是小摊老板娘自己做的,记得很清楚。她说八月二十二那天来了个熟客,叫万鹏,是本县孟塬镇人,因为经常来她店里买些胭脂水粉之类的,是出了名的疼媳妇,所以认得。”

八月二十二,正是他们发现尸体的三天前,与推测相符。

“当时万鹏可有什么异常吗?手上是否有伤痕?”度蓝桦问道。

原身度小姐从小娇生惯养,哪儿吃过苦?这几天着实给她累废了,两只脚底布满血泡,简直惨不忍睹。现在找到线索,也就意味着走访告一段落,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人都发自肺腑的高兴。

“卑职特意问过了,老板娘说记得清清楚楚,挑绢花时万鹏两只手完好无损。”李孟德道。

“他之后去过哪里知道吗?”如果万鹏去买绢花时还没受伤,那么极有可能伤口就是凶手造成的!但那块男式玉佩又怎么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