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往事又不能杀人(第2/3页)

男生都是缺心眼。

陈见夏把黄桃咽下去,很优雅地坐直了身子,说:“不怎么样。有屁快放。”

后来,陈见夏终于理解了李燃为什么不乐意讲出原委。

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是……幼稚。

李燃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叫梁一兵。李燃的爷爷不愿意跟儿子儿媳住,一个人带着孙子留在清真寺周围的老居民区,梁一兵就是邻居家的小孩。

在李燃奔跑如风的童年时光里,梁一兵就是地上的一道沟,绊他没商量。两人一起犯事儿,梁一兵总被抓,李燃只能折返回去跟着挨骂;但若被抓的是李燃,梁一兵却能将李燃大义凛然的“快跑别管我”贯彻到底。

他们一起度过了小学六年的时光,升初中时,梁一兵本应服从就近入学的政策进入一所普通中学,但人家争气,拿了华罗庚杯数学竞赛的一等奖,被八中破格录取了。与此同时,生意步入正轨的李燃父母粗暴地将儿子接回自家管教,同时将他塞进了省城最好的初中,师大附中初中部。

陈见夏看着李燃——他讲到这里,神情愉快,竟然充满“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的希冀感,不知该说他单纯还是愚蠢。梁一兵努力学习奥数,去了次一等的八中,招猫逗狗不学无术的李燃却因为家里有钱而随随便便入学师大附中。

如果她是梁一兵,应该也不太想和李燃做朋友。但陈见夏没说,她怀疑李燃听不懂。

李燃敲敲桌子:“你看哪儿呢?听不听我说话啊?”

“听听听。”陈见夏狗腿地点头。

也正是在八中,梁一兵认识了于丝丝。

没什么创意的相遇,活泼女班长与沉默团支书,永远搭档,永远有绯闻。于丝丝似乎更主动一点,做得更多,说得更多,却止步于暧昧。可梁一兵是实实在在地喜欢于丝丝的,他家庭条件不好,如果不是为了给于丝丝买生日礼物而求助于李燃,可能这份感情就要被他永远埋在心底了,连对最好的哥们都不会讲一句。

那个礼物,就是索尼的CD机。

陈见夏听到这里又走神了,芝士在嘴边抻出长长的丝。

省城的学生真有意思,她想,初三女生过个生日,男同学送她CD机。我亲妈都舍不得给我买。

她赶紧打消了自己庸俗的想法。

李燃帮梁一兵买了CD机,钱算是借他的,两个人都知道不必还。梁一兵花一晚上的时间在CD机上刻了玫瑰花送给Miss Rose,塞进对方书桌,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

但是写了贺卡,胜似留名。同学三年,于丝丝肯定熟悉梁一兵的字迹,用膝盖都猜得到送礼的人是谁。

人算不如天算。盒子里除了保修证明以外,还有张取货单,是李燃的名字和电话,梁一兵太紧张了忘拿出来。于丝丝胆子大,找由头去了一趟师大附中。李燃初中的班级满是名人,于丝丝和他们在同一个补课班,由头总是找得到的。

偶像剧一般的相遇,活泼漂亮的神秘女同学直接喊他的名字,让他猜她是谁,他猜不出来,就一直猜,猜过学校走廊,猜过大门口,猜到了饭店,坐在了同一张桌前,名字已经不重要了。

“我当时真的不知道她就是梁一兵喜欢的女生……”李燃声音越来越小。

陈见夏惊讶,“所以你抢了你好朋友的——”

“我没有!”李燃截断她的话,“我只跟她吃了一顿饭!”

就吃了一顿饭,结账时候就遇到了梁一兵。

“后来呢?”见夏放下手中的比萨,擦了擦嘴角的油。

李燃每个字都吐得艰难:“没有后来,反正就是掰了呗。”

“谁跟谁掰了?”

“我跟他俩都掰了。”

他已经把盘里的黄桃戳成了筛子,过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把后续略微展开了一点点。

“猜了五六次都没猜中,输了,所以请她在我们学校对面的礼记吃的,”李燃叹气,“不知道怎么那么寸,梁一兵在附中上补课班,经常来,他喜欢吃礼记的干炒牛河,每次我都请他在那儿吃。我不知道那天他为什么去附中,是不是找我,找我干吗……估计他永远都不会告诉我了。”

菜单还掀开在桌边,李燃盯着开胶劈叉的塑封页脚,顿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你想吃礼记吗,还可以,冒牌港式,上次你不是问茶餐厅的事吗,要不晚上就吃礼记吧?”

谁要跟你吃晚饭啊,陈见夏哭笑不得,嘲讽的话都到嘴边了,忍住了。

她第一次见到他这么难堪。

其实她还有很多问题。CD机都给了于丝丝,为什么又回到他手里;“掰了”是怎么个掰法;他军训第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头破血流的……陈见夏决定都不问了。

她突然不想端详他的窘样了。墙上的挂钟显示已经五点二十了,马上就要放学了,下午天渐阴,世界变成灰蓝色,一种与她无关的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