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二合一68-69章】……(第3/5页)

司马泽那张平凡的面容上,第一次浮现起嘲讽的表情。

但那嘲讽却并不长久,不过一阵风,就吹散了。

司马泽压低声音道:“是啊,寻人,达官显贵们的把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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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怜雪并非愚钝之人,她大约一听,立即知道巡检司最近增加巡逻人手,大抵是因皇亲国戚的私事。

所以他才如此愤懑,满脸都是不满。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能当真说出什么来,最后眼看队员要走远,这才匆匆留下一句:“你们要小心些,万事安全为上。”

说完,司马泽就迅速离开了。

沈怜雪回头看他一眼,低头看了看女儿:“听见啦,以后可不许跟燕子跑出杂院。”

沈如意哦了一声,然后才说:“到底寻的谁啊,司马阿叔好忙的。”

原来他们一个时辰巡逻一班,在早中晚行人多时会加班,大多数时候都不会这么密集巡逻。

如此看来,这个失踪的人可能大有来头。

沈怜雪一下子想到了住在家中的兰娘,但又想到司马泽话里话外都在说皇亲国戚,她又摇了摇头。

兰娘那样的性子,如何像是皇亲国戚。

沈怜雪笑着拍了拍女儿的头,母女两个去了十里坊,在街上寻觅半晌,最后定了一百来个小巧的竹碗。

这竹碗巴掌大,一节竹子对开,可以做两只碗,剩下的部分店家会做别的,比如竹签勺子等,总归不会浪费。

这种竹碗卖的很便宜,大约三文钱一个,汴京一带的吃食铺席用的都是这种竹碗,又轻又好用。

食客们可在摊位边上吃,吃完了把碗还回去,也可以给钱带走,总归都很便宜。

那种生意好的固定摊位,食客也有自己带盘碗过来买好,回家去吃自是更方便些。

对于汴京百姓来说,只要不让自家做饭,怎么着都行。

沈怜雪原不觉得,自己开始摆摊之后才发现,汴京的百姓们对美食有着莫大的兴趣。

他们爱吃,会吃,又特别舍得吃。

她的生意好,一是如同女儿所言,确实是味道好,再一个也是因为百姓皆懒得自己做饭,大多都是寻觅外食。

而汴京又拥有十几万户百姓,如此庞大的买家,成就了繁荣的汴京,成就了汴京的各行各业。

百姓们可以自给自足,自产自销,在这座繁荣的都城中幸福地活下去。

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样样都有人营生,只要好好做,只要比旁人多出些许优点,就能赚到银钱。

沈怜雪定好竹碗和竹筷,便领着沈如意回了家。

家中,李丽颜已经开始切莲藕。

她只学会了切大块食物,比如莲藕、芋头等物,肉是不会切的,一切就歪。

要做卤味的莲藕需要提前切成小块,蛋和蘑菇要洗净,豆皮则是直接下锅熬煮就好。

这几种都是很吃汤料的食材,炖煮时间越久,味道越浓郁。

沈怜雪先煮了一锅,觉得鸡蛋带壳不是很入味,想了想还是决定煮熟剥壳后再进行卤制。

汴京一带的莲藕最好的是左近鄂州东湖所出的,莲藕粉嫩软糯,清香扑鼻,若只煮熟来吃,有一股很清淡的甜味。

这种莲藕是最贵却也是最好吃的。

沈怜雪虽是做铺席的,却对吃食很挑剔,她既要做,就挑味道最好的,做卤味当然以东湖莲藕最佳。

沈怜雪都没犹豫,就选用的而这种莲藕,一斤要十文,赶得上鸡鸭杂碎了。

但好吃确实是好吃的。

被肉汁卤过的莲藕,在清甜中增加了肉汤的香浓,因炖煮五花肉时加了酱油,所以色泽赤红,把莲藕染得水红一片,颜色也很好看。

当然豆皮也特别适合。

沈怜雪买的豆皮是老字号,一共有两种,一种是豆干,更硬一些已经有了调味,另一种就是劲道的薄豆皮,一般都是切成寸长的条状,软软弹弹,既有较劲儿又不软烂,加上肉汁炖煮后,味道更是绝了。

除此之外,表现最好的大概就是萝卜。

冬日的大白萝卜又甜又脆,被肉汤熬煮之后,褪去辛辣之味,增加了清甜,一口下去比五花肉还好吃。

让人越吃越上瘾。

娘几个一样盛了一小碗,围在一起吃得不亦乐乎,最后沈如意摸了摸圆滚滚的小肚子:“晚食要吃不下了。”

沈怜雪刮了一下她鼻子:“你还想吃晚食,一会儿回来吃个蛋就差不多,仔细积食。”

她们把每一种都试了两三次,最终订好了火候和时间,然后又讨论着加了几种卤味。

“我记得豆腐张家是不是也卖腐竹?那个卤了应当好吃,”李丽颜见多识广,吃过的东西多,自然想法也多,“我寻思着芋头和木耳应当也是可以的。”

李丽颜这么说着,兰娘就在边上记,她们还有个简单的账本,每日售卖总额会简单记录一下,以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