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天命(第2/6页)

殊不知年少时的时光太匆忙,年少时的诺言最轻薄。

不是真心不够,而是变数太多。

没等他第二天早上和落永昼坦白,魔族的大乘首领、妖魔主的真实身份…接踵而来,在原本尚算平静的水面了溅了个底朝天。

再然后,就是洛十六不告而别,他在父母墓里发觉了剑圣的剑气,在白云间听到了落十六的死讯。

大概是他真的不配。

每次他想抓住的美好善意,最后都会被残忍地一一践踏,一一打破,告诉他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的幻象妄想,不得长久。

镜花水月终究有花有月,皎洁轻盈,柔软芬芳。

幻象妄想也终究被他目睹过,世间至美,身临其境,以假乱真。

怎么能接受到头来不过碎镜一地,清水一捧?

怎么能接受表象后面血淋淋的,修罗地狱一般的事实?

穆曦微成了大妖魔主。

魔族的属下恭敬请教他的名讳,黑衣面具的妖魔主想了片刻,平淡地回他了两个字。

他说他叫长夜。

穆曦微记得母亲提起过自己名字的意象,说他叫曦微,是取晨光熹微的同音之义。

不求他如日出之阳,普渡世人。但求他一辈子能活在日出之阳下,一身清清白白,无脏无垢,一生圆圆满满,光明和煦。

少年意气总比天高。

穆曦微听到母亲的期许时,总是觉得不以为然,觉得一个人过得好算什么,拉上旁人一起过得好,才算是真本事,算是真慈悲。

他想做日出之阳,普渡世人。

可惜这一遭遭走下来,他没了家人,没了所爱,无亲无故,孑然一身。

杀他至亲至爱的人是世间至正光明,为了他身上背负的至邪本源拔的剑,动的手。

换个说法,若他身上没有妖魔本源,剑圣不会注意到他,更不会对穆家明镜台与落十六动手。

这些血债一笔笔写到最后,都是他该背负的孽。

面具下的穆曦微垂下眼睛想,他还有什么脸用这个名字,有什么脸说自己如日出之阳,有什么脸活在光明中呢?

不如叫长夜罢。

长夜不绝,永无尽头——

也永无出头之日。

最后,穆曦微选择用一份战帖来终结。

剑圣滥杀无辜该死,魔主也不该存在这世上。

本来穆曦微打算得好好的,以为这尚算一个两全其美的对策。

命运像往常无数次那样,对他再度伸出了愚弄的手。

他一路杀到了长城底下,对剑圣出剑,劈开了剑圣一半的黄金面具。

穆曦微在黄金面具底下见到了一张被他几乎刻入骨子里去,永生永世也难以忘怀的脸。

他少年时懵懵懂懂动心,以为这是他世上一切,人间唯一的人,是杀他父母,灭他满门,屠他宗门的血仇仇人。

怎么会有比这更好笑的事?

怎么会有比这更讽刺的事?

剑圣看他像一个傻子一样在那儿把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引为朋友,引为知交,引为挚爱,被耍得鞍前马后团团转?

滑稽吗?好玩吗?满足吗?

穆曦微想质问落永昼,想怒吼,想拔剑落得一个干脆利落。

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一根手指头也动不了,唯有面具下无声落了几滴泪,眼睛血红。

眼泪渐渐满面,穆曦微体内的妖魔本源也愈加躁动不安。

魔族天性嗜血好战,穆曦微原本通过压制体内妖魔本源的方式来压制他麾下魔族天性,使得他们听命于己。

要不然魔主约战剑圣这种大场合,正常状态下,魔族怎么可能还会乖乖静待于后方,而不是扑上去与人族厮杀混战成一团?

然而穆曦微本人也不会想到,黄金面具下藏的竟是落十六的脸。

他预料不到自己的这场心神失控,也预料不到妖魔本源躁动之下魔族的失控。

随着魔族仰头的嘶吼声震云霄,兵戈出鞘,人魔两族混战成一团,鲜血如雨,断肢零落,修罗地狱场景重现人间。

落永昼将一切看在眼里,无声而疲惫地轻叹了一声。

他不想与穆曦微为敌。

恰恰相反,他太想穆曦微活了,甚至不惜拿自己性命给穆曦微铺路。

可是自己的性命落永昼可以慷慨,旁人的性命他不能坐视不理。

穆曦微失控,魔族暴动——

他不能死。

明烛初光扫过的剑风荡开穆曦微的剑,落永昼抬头。

战场骤然为之一亮,仿佛云间的明月遥遥跨过千山万水来到暗无天日的人间,直将人望得舍不得眨眼。

天下第一的美人与天下第一的剑。

相得益彰。

无论是胜是败,都是旷古绝今的不朽传奇。

那场妖魔主与剑圣的约战,虽说剑圣首战失利,最终却僵持不下,仍是以双方的各自退让一步而疯魔。

大妖魔主却像是发了疯一样,战帖不要钱地跟雪片似往剑圣那儿递,疯狂地想见剑圣一面,统统又被白云间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