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腿打断= “如果有天我要走……”(第3/3页)

江总坐在空荡荡的家里,看着墙上的时钟走了一圈又一圈,叶舟还是没回来。

江总到底还是妥协了,拿着车钥匙亲自到剧组入住的那家酒店逮人。

把人堵在酒店房间门口,看着低着头自顾自生着闷气的叶舟,江总磨了磨牙,最终还是没舍得对他发脾气。

将人圈进怀里,在叶舟炸毛前,把与巅峰的这次交换内情讲给了他听。

这次交换出去的那个二线女星叫宋思雅,当初和惊蛰签的合约是五年期,按照惊蛰的规定,一般在艺人合约到期前半年就开始陆续敲定下来的新合约了。

但当宋思雅的经纪人找到她时,她的态度却一直很模棱两可。

其实这本来并没什么,合同期满,无论续不续约都是艺人自己的选择,公司会尊重艺人的选择,不会干涉他们的去留。

可问题是,宋思雅并没有明确表示不续约,也没有要续约的意思,总之就是一个字,拖。

后来经公司调查才知道,原来宋思雅最近正在和巅峰娱乐的一个小鲜肉谈恋爱,与巅峰娱乐那边的人正处于相互有意的阶段,眉来眼去有一段时间了。

想要解约,又怕惊蛰卡着不放人,毕竟虽然公司不会干涉艺人决定,但当初宋思雅签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一旦合同到期,惊蛰是拥有优先续约权的。

留下吧,她又不是很愿意,想去找自己的小男友,一来二去,可不就拖了这么久。

宋思雅原本都打算妥协了,谁料这时江亭远因祝宁的事情找上门。

巅峰娱乐一琢磨,用祝宁一个月时间来换宋思雅三个月的合同,再加以后能为公司带来的利益,感觉还挺值的。

于是向江亭远提出了这个要求,本以为江亭远不会松口,毕竟宋思雅现在已经稳居二线,要名气有名气,要口碑也有不错的口碑,可塑性很强。

但没想到江亭远几乎没犹豫就同意了。

叶舟听完,有些不敢置信:“那真就这么让人走了呀?”

江亭远揉揉他的脑袋:“心不在这,何必强留。”

听到大佬说出这句话,叶舟低下头,片刻后,若有所思的问道:“那如果有一天,我也要走……”

“叶舟。”江总声音沉了沉,似是压抑着什么情绪。

“嗯?”尚未察觉到异常的叶舟茫然。

随后就感觉环在腰上的大手紧了紧,江亭远的声音在他耳边幽幽响起。

“你敢跑的话……”

“我就把你腿打断。”

叶舟被吓得一哆嗦,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似的,立场十分坚定,语调相当狗腿:“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不敢不敢,这个真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