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3页)

姜宵的手艺是数十年练出来的,且恋爱中的人最用心,只是那时候做出来的菜就当喂了狗。现在看来,手艺都是自己的,倒也不是完全没用。

叶影影心大,他吹彩虹屁一连夸了姜宵半个小时,姜宵心情好,保证下次给他带更多的好吃的。

但林鹤元性格不一样,他会想的多一点。

结束自习之后,他和姜宵一起走回家。

冬天的寒风里,姜宵听见他的声音:“做东西很费心思也费时间的,叶影影嘴馋一点,他想吃的话,我下次从餐厅定,你不用耽误这个工夫的。”

“没有,”姜宵摆摆手,他解释了一下,“我习惯了,有时候做做吃的是减压。”

林鹤元顿了一下没有说话,然后姜宵及听见他轻声说着:“姜宵,你才十五岁而已。”

林鹤元无疑是同辈人优秀的,谁见到他都会夸,就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的典范。但他遇见姜宵,才知道还有人活成这样。他也十五岁,比自己还小几个月,却好似什么都会。

“什么都会的人,一定在许多方面过的比别人辛苦,”林鹤元接着说道,“你不必这样,如果有哪里有需要,你可以就找我的。”

姜宵一愣,转头看了他一眼,刚好林鹤元也在看他,两个人如今一般高,刚好四目相接。

“谢谢,”姜宵一笑,“但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停不下来想要做些什么,习惯了。”

但被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很好。

两个人在路口分开的时候,林鹤元从书包里拿出一件东西,姜宵仔细一看,是条围巾。

“家里有人给的,我已经有类似的了,我也没什么朋友,就想着你了,”他把围巾围在姜宵脖子上,有点紧张,“收着吧,天气冷了。”

那是一条带点驼色的羊毛围巾,很暖和,姜宵被他绕了几圈,半张脸都遮住了,就剩下一双眼睛,眨一眨,看着他。

林鹤元看着那双眼睛微微弯了起来,然后是姜宵软乎乎的声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