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一更·吃社会虾肉(第2/2页)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

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

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

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不像螃蟹,步足还能尝个味。

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但里面是有肉的,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

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

吸是吸不出来的,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

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

池渊就实诚多了,见小人鱼把腿放进嘴里,他也跟着这样做,然后把壳和肉一起吃了。

于归洋:……怪我,都怪我。

他好笑地把咬烂的壳吐掉,露出内里粉嫩的肉。

想不到吧,他吃了,他装的。

不过人鱼大哥是本次逮龙虾的大功臣,这第一口肉该给他吃,没毛病!

池渊这次倒没有拒绝。

因为他刚刚连同壳一起吃了,尝不出腿肉里的味道,便以为密毛龙虾的足不好吃。

结果于归洋刚喂他一口,他惊讶的目光就投向了于归洋。

好吃吧,他以前就听别人说过,密毛龙虾的腿像是扇贝里的贝柱,虽然少又难吃,但滋味绝佳。

这里的难吃,是指足肉难取。

于归洋自己也尝了一口,龙虾腿的肉是不多,但是只凭那一点点,就足以称得上是山珍海味。

这让他对密毛龙虾的本体充满了期待。

想想看,连脚都这么好吃,身体能差到哪去?

虾头被掰断后并没有被他丢弃,龙虾和小龙虾不一样,龙虾的脑袋里没有小龙虾那么多的脏东西。

所以说头里面的黄也是能吃的,而且不必担心里头有重金属残留。

该说不说,密毛龙虾的头壳非常鲜艳,中间的关节处还泛着蓝光,看着就倍儿有食欲。

里面的黄不多,他跟池渊一人一口分掉了,虽说比不上蟹膏那样鲜甜绝伦,但也足够抚慰味蕾。

好吃好吃!

接下来就该进入正餐了。

于归洋熟练地剥开龙虾壳,一点一点地取出内里的龙虾肉。

密毛龙虾的肉晶莹剔透,带着淡淡的黄色,是龙虾最新鲜的颜色。

再把虾线取出,大功告成。

他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

入口是龙虾独有的爽滑,轻轻一咬,能感觉到虾肉的肉质纤维被他尽数咬断,嫩滑之中带着一点点爽脆。

这口感就像在吃小王的触须爪爪。

不好意思小王,希望没有打扰你的在天之灵。

实在是这口感太好了,让他忍不住想起了之前吃过的大王酸浆鱿。

社会虾的口感和小王相似,味道也不分伯仲。

它的肉味道鲜甜爽口,更因为密毛龙虾富含脂肪,使得它本身的滋味愈发甘甜肥美,一口下去满嘴生津。

爱了爱了,这个味道他吹爆!

他赶紧给池渊喂了一口,生怕自己一个没忍住都吃了。

夜宵的时光总是快乐又短暂。

于归洋摸了摸不争气的肚子,好气哦,为什么他这么快就饱了?

他也好想像人鱼大哥饭量那么大啊。

池渊摸了摸小人鱼的头以示安慰,他也同样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