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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戴着帽子,可能看上去没那么小。”罗伯特想了想,说道。

“帽子,”艾伯特顿了顿,“等等,帽子。”艾伯特放下茶盘,拿起报纸仔细端详,“对,是她,这就是那个戴绿帽子的女孩。”

“你是说她来这儿喝过咖啡?”

“不是,她来喝茶。”

“茶!”

“是,当然,就是那个女孩。我竟然没有发现,上星期五我们在餐具室看到这份报纸,还一起谈论了好几个小时!算起来也有段时间了,大约是六周以前的事吧,一定是。她通常都来得很早,三点左右,那时我们开始供应茶水。”

所以她是来这儿了!他真是糊涂,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她早晨出发去电影院看比较便宜的上午场——那是中午之前——然后大约三点钟出电影院,再来这里喝茶,不是咖啡。但是为什么来米德兰,这里的茶与其他旅馆的一样,又贵又不好喝,她明明可以在其他地方畅快地吃蛋糕。

“我之所以注意到她是因为她总是一个人来。第一次我以为她在等自家的亲戚,她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你知道,衣服很朴素,质量也不错,人也不张扬。”

“你还记得她穿着什么吗?”

“哦,当然,她每天的装扮都一样,头戴一顶绿帽子,身穿一条与帽子搭配的裙子,裙子外面套一件浅灰色外套,她从来没与任何人说过话。直到有一天,她主动与邻桌的男人攀谈起来,当时我震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你是说她主动与他搭讪?”

“你也不信吧!那个男人坐下时压根都没注意过她。我跟你说,先生,她根本不像是那种人啊,看到她,你总以为随时会有一位姑姑或者母亲出现,然后既心疼又抱歉地对她说:‘亲爱的,真对不起我这么晚才来,你等急了吧。’任何男人看到她都不会有不该有的想法。哦,不是她给人的印象,是那孩子的行为表现,那叫一个娴熟老练,我跟你说,先生,就像她一辈子都在做那种事情。老天爷,她不戴帽子我居然没有认出来!”他难以置信地盯着照片中的那张脸。

“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你认识他?”

“不认识,他不常来。皮肤黝黑,看着很年轻,应该是个生意人。我记得当时我看到她找了那个男人,还对她的品位有些惊讶来着,现在想想,他应该没有多大的利用价值。”

“你再见到他能认出来吗?”

“可能吧,先生,有可能,但我不敢肯定。你——呃——想让我发誓吗,先生?”

罗伯特认识艾伯特近二十年,知道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事情是这样的,艾伯特,”他解释道,“住在这里的人是我的客户。”他用手指轻轻地敲着报纸上那张法兰柴思的照片,艾伯特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

“这事不太好办呀,布莱尔先生!”

“没错,如你所说,的确不太好办。但这艰难多是对于她们来说。她们现在处境之艰难根本无可想象。有一天那个女孩突然和警察一起出现,她把那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告诉了警察。这时那两个女人才知道有她这个人。警察们行事十分审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可是后来《早间话题》知道了,利用这个事件大做文章,惹得伦敦满城风雨。当然现在,法兰柴思被暴露出来成为被攻击的对象。警方因人力不足无法提供周全的保护,所以你可以想象现在两个女人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我的一个年轻的表亲昨晚午饭前去了那里,就有一辆接一辆的车从拉伯洛赶来,人们不是站在车顶上,就是攀上墙头,有的直瞪瞪地往里看,有的连忙拍照片。纳维尔得以进来完全是因为他和值晚班的巡逻警察同时到达,但警察一离开,车队又蜂拥而至。电话一直响个不停,他们不得不交代接线员阻止任何电话打进来。”

“那警察就彻底不管了吗?”

“不是的,但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唯一指望的就是能够证实那个女孩的说辞。”

“呃,但是那不太可能,不是吗?来证实她的说辞,我是说。”

“没错,但是由此你可以看出我们身处的困境。那女孩说那几周她身在法兰柴思,除非我们找出她的真实去向,否则夏普母女就要永远背负着她们从来没有犯过的罪行。”

“呃,如果是那个戴顶绿帽子女孩的话——我确定就是她,先生——我想说她是那种出来‘寻欢作乐’的人。就她那个年龄的女孩子而言,她显得异常冷静,装得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

“装得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那个烟草店的主人也曾这样形容小时候的贝蒂。

“寻欢作乐”则是斯坦利对那张报纸上的脸孔作出的结论,她太像他曾经在埃及认识的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