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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姆坐在妈妈的腿上,仿佛获得了勇气,加上他不想让妈妈失望,于是便开口了:“他们很坏,我不喜欢他们。”

“他们有没有伤害你?”我问。

他没说话。

“宝贝,怎么了?”艾莉森说着,把他搂得更紧了,“没关系的。什么都可以跟爸爸妈妈说,就算是坏事也没关系。爸爸刚才说了,那都不关你的事。”

于是,萨姆看着我的眼睛说:“其中一个人有一把刀。他给我看了。那是一把很大很大的刀。”

这回,轮到我跟艾莉森说不出话了。

“他割了我的头发,”萨姆说,“但是他说,下一次也许就要割我的脖子了。他还说,他特别喜欢割别人的脖子。”

还好萨姆坐在他妈妈的腿上,看不见她的脸。她的脸现在苍白如纸,一点儿血色也没有了。

为了不让萨姆再去想那把刀,我说:“好孩子,那两个人长得什么样呀?”

“他们的脸毛茸茸的,”萨姆和爱玛描述一个人有胡子时,就会说他们的脸毛茸茸的,“有好多毛。而且他们说话很滑稽。”

“怎么个滑稽法?”我问,“就像在说外国话吗?”

“对,他们讲话的时候,会发出好多‘咯咯咯’和‘嘎嘎嘎’的声音。”他边说边用口腔后部模拟出这些声音。

“那他们有没有用英语说过话?”我问。

“有,但是听上去也很滑稽。”

“你是说,听上去好像有口音?”

“对。”他说。

“跟贾斯蒂娜说话的口音像吗?”艾莉森问。

“我不知道。不太像吧。”萨姆说。

这话并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一个六岁的孩子经验不足,并不能辨别各种口音。不过,我们已经知道,有两个留着胡子、拿着刀的外国人把我们的孩子带上了一辆货车。更恐怖的是,他们居然还毫不在意地让萨姆看见了他们的脸。他们如此胆大包天,说明他们知道自己根本不会被抓。他们认为自己的计划是万无一失的。

“给我讲讲那辆货车吧。”我说。

“嗯……那辆车比本田车大,有点儿像运货的卡车。但不是那种大卡车。他们让我们待在后面,后面根本就没有座位,所以我们就坐在了车里的地板上。”

“你能看到外面吗?那辆车有没有窗户?”艾莉森问。

萨姆摇了摇头。

“然后就开车了,”萨姆说,“对不起,妈妈,我当时没系安全带,因为那里没有安全带。”

“没关系,萨米。”

“车开了多久?”我问道,心里盼着也许能判断出他们被带出了多远。

“我不知道。”萨姆说。他对时间的感受还不太准确。

“比一个电视节目长,还是比一个电视节目短呢?”艾莉森问。

“跟一个电视节目差不多。”萨姆答道。

那就是半小时。也就是说,他们有可能被带到了弗吉尼亚州东南部约一千平方英里[1]之内的任何地方。我们就算穷尽一生,挨家挨户地敲门,也不一定能找到爱玛。

“然后呢?”艾莉森问。

“货车一直开,一直开。然后,那两个人抓住了我们。他们就是……一下子把我们抓起来了。他们力气很大。”

萨姆边说边比画,还弯曲手指,做出了像鹰爪一样的形状。

“这时候他们把你们带下了货车?”我问。

“对。然后把我们带进屋子里了。”

“屋子周围是什么样的?”我问。

“嗯……都是树。就是,有好多好多树。大树。”

坏蛋把孩子关在森林深处的小屋里。这听起来就像是《格林童话》中的故事一样。

“然后他们把你带到哪儿去了?”

“一个房间里。”

“什么样的房间?”我问。

“很小的房间,窗户上还罩着小盒子,”我估计绑匪可能是用硬纸板遮住了窗户,“房间里有一台电视,放着《海绵宝宝》[2]和《爱探险的朵拉》[3]。我问他们,我能不能跟爱玛待在一个房间里,但他们说不行。”

“你有没有试着去开一开房间的门?”我问。

“门锁了。”萨姆说。

“之后发生了什么?”

“嗯……我就一直跟那两个人说我饿了。然后,他们就说:‘闭嘴,闭嘴。’对不起,妈妈。我知道‘闭嘴’是没有礼貌的话,但他们就是这么说的。”

“没关系,宝贝。”她边说边轻轻地摩挲着他的腿。

“然后,我就开始哭。我实在太饿了。再然后,其中一个人就给了我吃的。”

“萨米,他给你的是什么?”艾莉森问。

“花生酱和果酱的夹心面包。”萨姆说。

我和艾莉森交换了一下担忧的眼神。爱玛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吃花生酱时,她的眼睛和喉咙都肿了起来,就像河豚一样,在极度痛苦中被送进了医院。现在,我们把家里、车里到处都备好了肾上腺素笔[4],可我觉得绑匪应该不会想得这么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