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6页)

丹斯询问了关于他住址和家人的问题。他是已婚人士,这会儿他举起左手,笑了一声;丹斯刚才关于婚戒的推测是对的。他和妻子共育有两个孩子,而且都上了大学,说这番话时他显得很骄傲。

不过就在他们交谈时,丹斯感到有种无声的警告在提醒着自己。这说明她遇到了特殊情况。

托尼·沃特斯在撒谎。

很多情况下,人们意识不到谎言的存在,这是因为被骗的人没料到对方会撒谎。丹斯约沃特斯来这里只是想了解关于丹尼尔·佩尔的情况,所以她并没有采用审讯式的对话模式。如果沃特斯是嫌疑犯或拒不合作的证人,她就会在对方给出特定答案时寻找他承受压力的迹象,然后会继续深究这些话题直到对方承认自己说谎,最终讲出实情。

然而,只有你在问这些敏感问题之前,预先已经建立了审讯对象的非欺骗性基准反应模式,这种方法才能奏效。当然,这一次丹斯却没有理由去做这样的准备,因为她认为对方是诚实的。

但是即便没有基准模式作为参照,观察力强的表意学审讯专家有时也能发现谎言的存在。有两个线索能显示出对方在说谎,而且这是有一定规律性的:第一,对方说话的声调会有微小的上升,因为大多数人在撒谎的时候都会出现情感上的反应,而这一点又会导致声带变紧。其次,对方在回答之前和当中都会出现停顿,因为撒谎是具有思维挑战性的。

撒谎的人必须不停地考虑自己和别人之前关于该话题曾说过的话,然后才能编造出一种虚假的答复,使其与先前的表述和他认为审讯官所掌握的情况保持一致。

在和这名警卫交谈的过程中,丹斯逐渐意识到他在某几个时刻抬高了音调,并且莫名其妙地出现过停顿。一旦她注意到这一点,她就回想起对方其他的行为表现,发现它们都表明他在撒谎:提供过多不必要的信息、说话离题、做出抵赖的动作——尤其是摸头、摸鼻子、揉眼睛等动作——而且有厌恶的表现,有时会回避她的问题。

一旦发现欺骗的痕迹,询问就变成了审讯,警官的手段也要有所改变。就在他们的谈话进行到这个地步的时候,丹斯停止了关于佩尔的问题,转而讨论对方不需要撒谎的话题——他的个人生活、半岛的情况,等等。这样做是为了建立他的基准行为模式。

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丹斯对审问对象采取了标准的四步分析法,以便了解该如何掌握安排审讯的策略。

首先,她问这名警卫在该事件中该承担何种责任。她得出的结论是,托尼·沃特斯要么最多只是个不情愿配合的证人;要么就一坏到底,充当了佩尔的帮凶。

其次,他有没有撒谎的动机?当然有。沃特斯不想因为通过故意或默许的方式帮助丹尼尔·佩尔逃跑而被捕,也不想因此丢掉工作。也许他还会因为帮助这个杀人犯而得到个人或经济上的好处。

第三,他属于什么样的人格类型?审讯官需要这种信息,以便在询问对方的过程中调整自己的姿态——应该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气势,还是摆出和解的样子?有些警官只能判断出审讯对象具有内向型还是外向型的性格,这样就可以知道自己该采用何种程度的自信心。不过丹斯喜欢一种更为全面的方法,试图用迈尔斯·布里格思人格类型指标体系中的代码来总结对方的性格。除了内向和外向型的性格之外,这种体系包括三种其他的属性:思考或感受型,感知或直觉型,判断或观察型。

丹斯得出的结论是,沃特斯属于“思考-感知-判断-外向型”性格,这就意味着她和他谈话的态度可以更直率些,因为他不属于那种情感型的内向性格。同时,丹斯可以使用不同的奖励-惩罚机制来戳穿他的谎言。

最后,她问自己:沃特斯属于何种类型的“说谎者性格”?她知道有的说谎者属于操控型(或称“高级马基雅维利型”),这是撒谎但没有罪恶感的类型,认为撒谎不算什么过错,将欺骗当作一种工具,以便实现恋爱、商业、政治——或者是犯罪行为——中的目的。有的是社交型说谎者,他们的谎言被用于娱乐;还有改编型说谎者,这些没有安全感的人通过谎言来给别人留下积极的印象。

沃特斯是一个干了一辈子狱警的人,在刚才的交谈中表现得轻松自如,并试图操纵话题,将丹斯的注意力转移到真相之外的事情,考虑到这些因素,丹斯断定沃特斯属于另一种不同的撒谎类型。他是一名“演员”型的说谎者,对他而言,操控对话过程是非常重要的。他们这种人并不经常撒谎,只有在必要时才这样做,虽然撒谎技巧稍逊于高级马基雅维利型,但他们仍然是一流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