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犯罪个性剖绘讲座(第2/7页)

“那么,是不是说刑侦人员在变态杀手的暴行面前,注定无计可施,只能甘拜下风了呢?”林香茗把那略微含着些忧郁的目光在听众席中扫了一遍,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七个字——

“行为反映出个性”。

接着,林香茗指着这七个字说:“看起来很玄虚的一句话,其实说来非常简单。一个害羞的人,说话会不自觉地揪动衣角;一个邋遢的人,尽管穿上新衣服,也常常会忘记系文明扣;干洗店的工人,看看送来衣服的肩膀上有没有头皮屑,就能准确地判断客人的生活是整洁,还是邋遢……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或者因为习惯养成,逼迫我们以一种特定方式去做某些事。变态杀手也一样,他也许能掩盖犯罪动机,但是他不能掩饰自己的行为方式。只要分析犯罪现场中透露的行为线索,就能够找出代表犯人个性的因素,从而过滤嫌疑人犯,缩小侦查范围从而提高破案率。

“犯罪与打击犯罪,犹如两台齿轮相连的永动机,只要犯罪这台机器不停止转动,打击犯罪的国家机器就必须比前者更高速、更有效地运转下去。”林香茗说,“从1978年开始,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组开始了简称NCVCA的‘理解疯狂犯罪者行动’,以我的老师John Douglas为首的小组成员,对被判刑入狱的36位变态杀人狂徒展开大规模访谈工作,从而更加了解这些变态杀手的人格形成、思考模式与行为特征,并终于在变态杀人案件的侦破中收获成效。”

林香茗讲述了犯罪个性剖绘历史上的经典案例——法兰馨·艾芙森(Francine Elveson)案件。

法兰馨·艾芙森是个26岁的老师,白种人,在纽约布隆克斯(Bronx)的一家看护中心教导残障儿童。她身高不到一米五,患有轻微的脊柱侧弯,个性害羞,不喜欢交际,和双亲一起住在公寓。

1979年10月的一天,法兰馨在早晨6点半出门去上班。8点半,一个少年在楼梯上拣到了她的皮夹。下午3点左右,她的家人接到看护中心打来的电话,说她今天没有来上班。经过寻找,在她所居住的公寓顶楼,发现了一幕极其恐怖的景象:

法兰馨全身赤裸,已经断气,死亡原因是遭到重击后勒毙,其力量之猛,把她的下颚、鼻子和脸颊都打碎了,牙齿也被打掉。她的手腕和脚踝被用自己的皮带和丝袜绑起来。她的乳头被割下,放在胸上。内裤也被脱下,套在头上,罩住了脸。在她的大腿和膝盖有咬痕。她的阳伞和笔被插进阴道,梳子则放在阴毛上,耳环以对称方式被放在头部两侧的地上。在她的大腿上,凶手用插入阴道的那支笔写着“你没法阻止我”!而在她的腹部,写着“FUCK”!

据家人说,法兰馨脖子上本来戴着一个金坠子,做成希伯来字母的形状,但是不见了,而法兰馨被绑缚的姿势就是模仿这个形状。

尸体上有精液反应,但是验尸结果反映法兰馨并未遭到强暴。

犯罪现场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凶手在现场大便,并用法兰馨的一些衣物盖住粪便。

由于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非常凶残,引起了公众的极大愤怒和关注。纽约警方查问了超过两千名可能的目击者和嫌疑犯,也过滤了纽约都会区所有已知的性犯罪者,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案件侦破工作没有任何进展。

背负着巨大压力的纽约警方,带着这一案件的档案、报告、案发现场照片和验尸报告,找到了John Douglas。

这时,行为科学组的“理解疯狂犯罪者行动”刚刚开始一年。John Douglas在一家餐厅里接待了来自纽约的几位警察,在看过所有的资料之后,他给警察们做了针对犯罪者的个性剖绘:凶手是个长相平凡的白种男子,年纪在30岁左右,外表蓬头垢面,没有工作,主要在夜间出没。他和父亲或年长的女性住在一起,单身,平常和女性没有往来,也没有很好的朋友,读高中或大学读到一半就辍学了,自视不高,没有车子,也没有取得驾照。这个人曾经以勒绞或窒息的方式尝试自杀,现在应该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你们不必找得太远。”John Douglas告诉警察,“凶手住的地方肯定在命案发生的那所公寓方圆半里之内,甚至就在公寓里面。”

几位警察面面相觑,搞不懂John Douglas玩的什么把戏,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得出关于凶手的这么多,而且都是如此详细、具体的结论。不过还是按照他描述的特征,把那两千多人的嫌犯名单过滤了一遍,然后找出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的人——卡敏·卡拉勃(Carmine Calabro)。

卡敏·卡拉勃,32岁,白人。他的母亲已经去世,现在和父亲一起生活,高中时代他就退学了,没有工作,完全靠父亲养活。他性格孤僻,没有朋友,也因为和女性交往存在障碍,所以没有结婚。由于有上吊和通过其他方式窒息自杀未遂的记录,现在在一家心理疗养所里接受治疗——这个“不在场证明”,是警方早先没有对他特别注意的原因。